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1期B区5栋
办公电话:0886-3062096、0886-306230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定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集镇建设和旅游小城镇建设。
(五)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和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政府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筹备、实施;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退出制度,负责保障资格的审查、核准、入住、退出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资质初审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的管理和物业企业的监管;负责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开发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和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城镇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
(八)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日常财务工作及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市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牵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公章管理、节能、对外联络、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史志、年鉴、接待、安全保卫、后勤服务、重要舆情、信息化建设及机关工会等工作;牵头协调综治维稳、信访、热线、应急、对口扶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就业促进和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才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系统内各类社团工作。办公室下设财务室。
办公室电话:0886-3062096、0886-3062304
(二)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财务及资金的统一管理、核算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下达及公开工作;负责部门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预算业务及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参与责局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就业促进和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会、及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价值管理;负责单位的内部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严格督导执行《泸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办法规定;严格督导执行本单位差旅费审批、报销等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指导、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工作等。
(三)城市建设股
主要职责: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地方性标准和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道路、市政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规划建设;指导和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防汛排涝工作。具体负责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牵头负责统筹谋划、指导、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包括申报工作;负责参与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的审查和申报。负责参与及指导建成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负责参与美丽县城、健康县城、绿美城市、爱国卫生、文明城市的相关建设与指导;负责组织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
(四)村镇建设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村镇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参与撤乡并镇、撤乡建镇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参与乡镇垃圾和污水治理及村庄垃圾治理工作;参与及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排查整治及危房改造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统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督导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参与检查建设、修缮、保护、活化利用和日常管养等工作;负责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市级实施方案编制、督导实施建设及项目储备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起草城乡建设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督察责任;制定执法督察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维护和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指导与监督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六)建筑业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本市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建设项目报建、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拟订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产值、绿色建筑节能工作、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负责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平台相关工作;负责查处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核发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负责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相关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及农民工根治欠薪等社会维稳工作;负责推进泸水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负责与怒江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对接及落实;负责扶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状大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市建筑业协会的成立;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专业人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泸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标准定额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备案管理工作;审查权限内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并对其管理;负责权限内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和评委专家库的建立及管理;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和州建设综合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定额及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造价管理监督制度;负责组织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备案工作;发布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统一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工程造价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及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对境内的工程实行三价备案管理(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标准员执行施工标准规范情况;负责市场准入及公平竞争相关工作;泸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标准定额服务站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行类清单的承接、下放、补充修订及执行;组织、计划、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优化互联网+政务、线下至线上审批改革、窗口建设、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贯彻执行燃气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组织起草和修订燃气管理、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技术指引。依法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燃气安全意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审。
(八)泸水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含泸水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按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巡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检查施工重型机械备案;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监督建筑施工活动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对违法单位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全面掌握和发布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制定全市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受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参与建设工程中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安委办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区域内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作为企业不良记录予以上报;受理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督与管理,依法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塔机单机备案及塔吊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批准的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初审及推荐工作。泸水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指导各级政府实施的规模以下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房屋工程建设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配套园林绿化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泸水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泸水市住房保障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交易和网签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市房屋面积测绘备案工作;负责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及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运营、管理;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及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危旧房排查工作;探索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并按有关部门要求,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地产信息核查报送工作。泸水市住房保障局下设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地产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