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东路50号
办公电话:0886—305263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二)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路灯、公园、公厕等)的维修、维护、修、改造和管理。负责对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市政灯光亮化管护、城区环卫作业、市政公厕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四)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息、档案、统计、保密、信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52636
(二)行政审批股。负责城市道路监时占用、控掘审批,建设施工临时占道、经营性占道、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利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桥梁、建筑物悬挂、张贴宣传品,拆除或移动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因建设需要移植绿化树木、在市政道路、绿地公用资源开设路口或临时占用等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对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办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占道施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审批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减免审核和使用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52637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拟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核。对执法队伍予以指导,负责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审核、备案、听证工作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申报、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等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52635
(四)市政管理股。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城区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公用行业规划,制定城区内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计划;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行政工作职责,即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养等工作的行政协调职责;对城区和郊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办公室电话:0886—3052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