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八一路15号

办公电话:0886—30532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州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州级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执行州级组织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能分工。

1.与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泸水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泸水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民政局、泸水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泸水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泸水市医疗保障局,泸水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泸水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医保窗口作风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市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53230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管股)。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管理办法,负责拟订相关地方性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53232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州级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并监督实施,做好相关政策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州级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28027

三、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泸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泸水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一)泸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责

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离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基础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基金的管理和支付,确保基金支付的安全与完善;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管理和经办业务;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费用结算、审核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预决算方案,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参与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基础管理等工作;泸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办公室电话:0886—3636071

(二)泸水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的规划、运行维护,负责维护金融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和校验系统;负责金融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的采集、审核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市参保数据信息的传输,组织网上应用开展工作;负责维护金融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和校验系统;负责金融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的采集、审核等工作,把审核校验后的制卡数据提交至制卡部门;指导全市金融社会保障卡服务等工作;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泸水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