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泸水市信访局

索引号
MB1606688-2025-270118
发文机构
泸水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0-16 12:04:11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73701000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泸水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察督办室、网络信访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泸水市信访局

纳入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有序推进接访、办信等日常工作,圆满完成了中央、省、州、市“两委”信访维稳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全国两会,重大、敏感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实现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无重大群体访及赴省进京人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泸水市信访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671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714.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690.40元,增长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690.40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决算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6714.1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511.16元,占总支出的94.10%;项目支出104203.00元,占总支出的5.9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690.40元,增长3.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04.61元,增长2.54%;项目支出增加16485.79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基本支出费用增加;由于2023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10000.00元在年内支付7300.00元,剩余转为在2024年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2511.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0266.62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244.54元,占基本支出的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20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的春节走访慰问。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6973.00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开中过程中的差旅费费用及部分接访室办公设备的采购。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接访室办公设备的采购。

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驻点)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2700.00元,主要用于补发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未发放部分。

遗属补助资金39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714.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690.40元,增长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387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44062.00元,公用经费支出122244.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决算费用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5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98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补助为上年未完全使用的经费,结转到下年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6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泸人社发〔2024〕106号”文件,本年度事业人员调入1人,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55.00元,决算为872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94.86元,下降56.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729.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94.86元,下降5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55.00元,支出决算为872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94.86元,下降56.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72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公车维护后未能及时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数;本年无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4.86元,下降5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公车维护后未能及时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44.54元,比上年减少8056.98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公车维护后未能及时支出,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水市信访局资产总额86055.03 元,其中,流动资产3909.23 元,固定资产81325.80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20.00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83.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38.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87.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9.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63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63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73701000

包含附件

  • 泸水市信访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205100130703.xlsx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号 联系电话:0886-3622324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泸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