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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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1606688-2023-23496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11 16:11:24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73701000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泸水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有序推进接访、办信等日常工作,圆满完成了中央、省、州、市“两委”信访维稳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全国“两会”,重大、敏感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实现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无重大群体访及赴省进京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察督办室、网络信访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泸水市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水市信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泸水市信访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5251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415.92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14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2298.32元,增长24.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455.64元,增长24.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下降157.32元,下降61.1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行政人员调入1人,并且有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241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215.92元,占总支出的98.31%;项目支出26200.00元,占总支出的1.6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455.64元,增长24.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8455.64元,增长24.31%;项目支出增加4000.00元,增长18.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行政人员调入1人,并且有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6215.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536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852.42元,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公共安全(信访工作经费)支出4200.00元,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2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241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2455.64元,增长24.2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行政人员调入1人,并且有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141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30562.38元,公用经费支出100852.42;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8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4858.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35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8359.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5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158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0.00元,支出决算为810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09.7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0.00元,支出决算为810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0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集中在年底,而在使用后未及时支付导致决算书小于年初数,且在本年度未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05.51元,下降5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05.51元,下降5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集中在年底,而在使用后未及时支付导致决算书小于年初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访下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52.42元,减少52494.07元,下降34.2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行政人员调入1人,并且有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水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214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7754.77元,固定资产113737.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8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9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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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1491.87 | 7754.77 | 113737.10 | 0 | 1137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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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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