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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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1606688-2023-216619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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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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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09:16:06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73700000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泸水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察督办室、网络信访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主动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不断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实际工作能力,认真按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抓好信访工作的落实。
2.深入开展重信重访治理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梳理重信重访案件、分析查找原因,根据其性质研究解决办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大多数重信重访积案案结事了、息诉息访,新的重信重访尽可能少发生,重信重访存量减少。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措施,巩固成果,结合领导干部接、约、下访工作机制,加强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系统全面推进扶贫领域、“两违”整治、保泸高速公路建设、怒江美丽公路泸水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与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3.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素质。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信访接待和办理程序,营造一种文明、依法、高效、务实的信访工作氛围,提升信访桥梁纽带作用。加大《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疏导广大群众依法上访、文明上访和逐级上访,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4.进一步畅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方便泸水群众及时就地反映诉求。坚决服务好市处级领导干部定点接访工作,探讨领导干部定期视频接访群众和集中联合接访工作。
5.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对重大信访案件,特别是对领导批示件,建立健全督察督办工作制度,确保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格督察纪律,对上级交办的需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不按时报结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3564.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3564.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181673.05元对比,增加401891.47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泸编委复[2021]16号),我部门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增加事业人员运转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3564.52元,其中:本年收入1583564.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3564.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181673.05元对比,增加401891.47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泸编委复[2021]16号),我部门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增加事业人员运转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也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83564.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3564.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604.52元,与上年1181673.05对比,增加354931.47元,增长30.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泸编委复[2021]16号),我部门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增加事业人员运转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也增加;项目支出469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96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将部门重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而2022年没有将部门重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信访事务(科目编码:2010308)支出1176967.08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事业运行(科目编码:2010350)支出10311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3.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编码:2080501)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编码:2080505)支出104259.04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5.死亡抚恤(科目编码:2080801)支出69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人员抚恤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科目编码:2101101)支出45912.71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7.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编码:2101102)支出4261.9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编码:2101103)支出29724.2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编码:3201199)支出4528.05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10.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支出106641.48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相关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元,增长0.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接待费预算为800元,较上年增加200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6人次。
增加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泸编委复[2021]16号),我部门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泸水市信访局重点预算项目为2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信访工作经费
项目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的方略部署,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有效防范信访领域社会不稳定工作、信访突出问题接访下访工作;做好信访重点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评价指标体系:设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下分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按照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内容,总分值为100分。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依据《泸水市信访局内部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内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2.项目名称:遗属补助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评价指标体系:设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下分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按照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内容,总分值为100分。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818.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98.8元,同比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批复》(泸编委复[2021]16号),我部门新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泸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增加事业人员运转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也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水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21491.87元,其中,流动资产7754.77元,固定资产113737.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8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9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73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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