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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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64801-2018-135210
发文机构
泸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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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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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12-25 18:00:00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8〕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怒江州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张  杰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田  广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旭  州商务局局长

杨  纹  州财政局局长

余剑锋  州扶贫办党组书记

刘会平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佳玲  州教育局副局长

刘燕雄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颜福明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江民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  剑  州农业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白丽华  州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尹建中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  雷  州质监局副局长

尹陆斤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润辉  州统计局副局长

孙济勇  州供销社副主任

尹秀云  团州委副书记

鲁绍华  州税务局副局长

麻春华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仕林  泸水市政府副市长

李金奎  兰坪县政府党组成员、兰坪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高  松  福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吉文  贡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由李旭兼任办公室主任,尹宏剑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县市要对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域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州商务局:负责规划和制定农村电商工作目标、措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指导州级电商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协助相关部门整合交通、邮政、供销、仓储、商业网点等物流快递资源,推动农村快递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牵头组织开展全州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会同州财政局、州扶贫办督促指导全州农村电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财政局:配合拟订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全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负责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开展中央资金安全使用指导和督察工作;协调完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政策;协调电子商务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州扶贫办:整合扶贫资金,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牵头研究制定《怒江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细则》,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察。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协调解决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工作;推动全州电子商务大数据及云计算应用;负责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局应用。

州教育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在州职教中心设置电子商务专业,同时在其他相关专业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协助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运用培训工作;建立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培养专业电商人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全州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州县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用地。

州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州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畅通能力;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州农业局:主要负责组织发动全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组织推动全州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工,做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场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工作。

州旅游发展委: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上线销售,协调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电商产品直供店建设,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全州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农家乐等拓展电子商务业务,建立线上旅游综合服务平台。

州工商局:负责做好全州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快推动农产品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工作;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州质监局和州食药监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全州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认证工作;协助推动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州统计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州供销社:主要负责规范和推进全州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协调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团州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电商创业就业培训,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电子商务,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州税务局: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州邮政管理局:研究制定全州快递业发展规划,规范快递网点布局;配合开展各级农村电商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快递物流快速发展;发挥农村邮政资源优势,整合全州快递物流企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物流成本,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研究制定县域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资金监管使用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现有电商服务站点资源、相关电商扶贫资金整合措施,落实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县级物流仓储中心等重大项目用地用房,落实县级项目配套资金,统筹开展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协助领导小组和业务部门项目工作检查指导、督察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推动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自行增补,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怒江州泸水市

发布人:泸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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