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补充公布泸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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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0X3186X-2026-278601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09:56:03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补充公布泸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关于“应保尽保”要求,经实地补充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我市拟将狮象桥遗址、中元文明书院遗址2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冯海堂,0886-3629764
联系地址:泸水市同心路83号宣传文化活动中心A403室
附件:泸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补充 公示名单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0日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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