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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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0X3186X-2024-252560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财务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17 16:24:40
监督索引号53330103300401000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主要职能
- 二、部门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专项行动,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及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监督和管理全市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等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为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2.宣传党的大政方针,传播先进文化,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民族文化;坚持发展民族文化,坚持为边疆人民服,为社会主义服务,做好全市各项公益性演出任务;挖据和传承泸水世居民族民间音乐歌舞艺术,培养泸水少数民族声乐、舞后和音乐表演艺术人才;打造舞合艺术精品力作,创造和推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深受群众喜爱,反映时代呼声的节目;做好传统音乐歌舞艺术整理加工和保护,做好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工作;塑造泸水文化形象,加强舞台艺术作品演主为宣传泸水,介绍泸水,进一步提高泸水知名度作出应有的贡献;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博物馆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 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文物进行管理 、保护、发掘、研究。对本地区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配合大型基础建设工程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分 析全市文物分布情况,为地方政府提供科学规划建设依据;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文物工作规 划,并提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地方起草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对收藏文物进行科学研究,对外宣传展览泸水 文物保护工作概况;指导乡(镇)文物保护工作。举办文物展出交流,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文物管理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4.负责全市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市多层次、多形 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免费开放活动;负责全市文化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 演出、美术等业余文艺队伍;负责各乡(镇)文体广播电视服 务中心(原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挖掘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组织专业人员抓好全市文化工作典型,并向社会推广;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 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为我市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拟订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业余艺术团队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和精品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 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通过知识信息的搜集、整理与传递,实现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技情报,开发智力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丰富和活跃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按图书文献的搜集、整理、传递基本职能,建立既有公共图书馆特点,又有怒江、泸水地方特色的藏书体系,积极争取购书经费,拟订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方案,及时对到馆文献进行分类、编目;排架投入流通,利用馆藏文献,激活文献资源,提 供全日制、全开架、全免费地“为人找书,为书找人”图书流通服务,传递文化信息资源和有效信息;指导乡(镇)开展好图书工作。负责全市的图书事业,对知识、信息的物质载体进 行收集、选择、积累、加工、整理、存储、控制、转化、传递和提供使用;负责向读者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帮助读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书刊的流通以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读者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读者的思想修养,科学文化水平。
6.负责管理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博物馆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普及抗英、抗日历史;收集、收藏好各种文物;举办各种爱国主义等宣传展览活动,发挥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育人功能的作用;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纪念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片马抗英纪念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7.负责文化网络旅游宣传、文化旅游咨询服务和文化旅游信息发布;负责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本市信息化发展要求,制定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职能部门制定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指导和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行业网络安全规范的实施;负责泸水市文化旅游网的管理,负责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负责推进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应用;负责 96128 政务查询工作;负责 3631318 旅游热线咨询服务;负责文化旅游资讯、文化旅游信息、文化旅游重要情况简报的采编;负责推进文化旅游行业电子商务开发及应用,提高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承担泸水市非学历文化旅游培训工作,负责拟订文化旅游人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和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组织行业岗位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考评;负责对民族文化和旅游人才的挖据和培养组织、协调文化旅游技能大赛工作;负责对外文化旅游培训的交与合作;负责全市景区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建设、管理,拟订景区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 织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在景区的采风、采访、拍摄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宣传促销及推介工作;组织、 指导和协调景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监督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监督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规范旅游服务及活动,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文化旅游服务培训和景区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推动全市旅游产业体系更完善、产品业态更丰富、市场秩序更规范、接待服务更优质、旅游形象更美好,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文化繁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加强党的建设工作。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4、推进文旅项目高质量建设。5、加强项目包装,做好统计入库。6、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7、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8、打造文艺精品力作。9、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10、加强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11、丰富新业态打造文旅品牌。12、加强市场监管。13、提升服务品质,优化营商环境。14、多措并举加大文旅宣传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室、智慧旅游股、文化旅游产业和项目规划发展股、旅游资源开发与区域合作股、文化旅游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监督股、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股、旅游执法大队、泸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泸水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泸水市文物管理所、泸水市文化馆、泸水市图书馆、泸水市片马抗英纪念馆、泸水市文化旅游服务培训和景区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2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是我单位平台保留车编只有1辆,而捐赠的车辆不在编制范围内,因此超编2辆。其中上级捐赠流动文化车1辆,用于文化馆下乡演出等使用,上级捐赠图书车1辆,用于图书馆送书下乡等活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55146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64462.02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3324.31元,下降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16401.73元,下降5.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16922.58元,下降92.7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等都比上年度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有皮划艇项目资金收入,本年度只有民间艺人乐器购置经费,故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13919.41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1609.85元,占总支出的50.49%;项目支出14562309.56元,占总支出的49.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0882.54元,下降2.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9188.69元,下降6.48%;项目支出增加148306.15元,增长1.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等都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支出也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51609.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15955.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5654.20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62309.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176953.46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经费50500.00元,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经费115639.65元,用于慰问老干部3000.00元,用于购置图书7813.81元。
2.2070104-图书馆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购置图书支出。
3.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43800.00元,用于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210000.00元。开展非遗宣传活动及非遗项目建设支出33800.00元。
4.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47094.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大队服装。
5.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738167.89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日常运转、书报更新、设备维护、设备更新、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读者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基层文化场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6.2070205-博物馆支出299683.81元,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在国家及省州县部门的关心下,基础设施与馆内硬件建设不断得到了加强。工作人员除了在编未能就位之外,保安人员配备了2名,保洁人员也聘有2名,从而为有效管理纪念馆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7.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4611.36元,其中:送戏下乡补助经费16839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86221.36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乡镇71个自然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书报更新(农家书屋)等。配置了文化活动演出设备。到各乡镇进行“三下乡”演出,所到之处都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8.2080199-其他人来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补助。
9.2080101-死亡抚恤金支出6406.40元,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1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宣传活动。
1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94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宣传活动支出。
- 12.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1647.64元,主要用于上江镇付坝村百花岭自然村傈僳音乐小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费。
13.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14.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届怒江草果文化周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446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7%。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401.73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等都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95220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11420630.62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经费支出50500.00元,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经费115639.65元,慰问老干部3000.00元,图书馆购置图书支出20000.00元,购买执法大队服装费支出47094.00元。用于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210000.00元。开展非遗宣传活动及非遗项目建设支出338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797246.89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日常运转、书报更新、设备维护、设备更新、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读者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基层文化场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博物馆支出299683.81元,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在国家及省州县部门的关心下,基础设施与馆内硬件建设不断得到了加强。工作人员除了在编未能就位之外,保安人员配备了2名,保洁人员也聘有2名,从而为有效管理纪念馆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4611.36元,其中:送戏下乡补助经费16839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786221.36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乡镇71个自然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书报更新(农家书屋)等。配置了文化活动演出设备。到各乡镇进行“三下乡”演出,所到之处都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638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89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22421.19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8600.00元,遗属补助6406.40元。用于2022年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补助3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715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913211.46.00元,疫情防控资金支出3945.00元,重大传染病资金支出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3164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8%。主要用于上江镇付坝村百花岭自然村傈僳音乐小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费631647.64元,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建设4000000.00元,开展第四届怒江草果文化周活动4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7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0.00元,决算为252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元,决算为52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0%,完成年初预算的64.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元,决算为52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修费比上年度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125.85元,下降2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47.85元,下降4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22.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监督检查,学习交流等接待次数及人次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修费比上年度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景点景区巡察、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活动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来及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931.62元,比上年减少108424.14元,下降12.86%,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紧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主要降低了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方面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001.74元,水费7196.10元,电费31761.26元,邮电费8850.57元,差旅费152439.78元,维修维护费2020.00元,培训费2800.00元,公务接待费5222.00元,劳务费13009.37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91717.56元,福利费52921.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81891.43元,专用设备购置9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32700905.02元,其中,流动资产22822039.13元,固定资产2799659.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2765787.24元,无形资产728044.35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23585374.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9197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46794.6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导致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57.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77.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57.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33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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