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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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3186X-2022-206896
发文机构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财务公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0-27 09:10:21

监督索引号53330103300401000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专项行动,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及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监督和管理全市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等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为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2.宣传党的大政方针,传播先进文化,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民族文化;坚持发展民族文化,坚持为边疆人民服,为社会主义服务,做好全市各项公益性演出任务;挖据和传承泸水世居民族民间音乐歌舞艺术,培养泸水少数民族声乐、舞后和音乐表演艺术人才;打造舞合艺术精品力作,创造和推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深受群众喜爱,反映时代呼声的节目;做好传统音乐歌舞艺术整理加工和保护,做好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工作;塑造泸水文化形象,加强舞台艺术作品演主为宣传泸水,介绍泸水,进一步提高水知名度作出应有的贡献;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博物馆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 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文物进行管理 、保护、发掘、研究。对本地区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配合大型基础建设工程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分 析全市文物分布情况,为地方政府提供科学规划建设依据;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文物工作规  划,并提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地方起草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对收藏文物进行科学研究,对外宣传展览泸水 文物保护工作概况;指导乡(镇)文物保护工作。举办文物展出交流,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文物管理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4.负责全市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市多层次、多形 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免费开放活动;负责全市文化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 演出、美术等业余文艺队伍;负责各乡(镇)文体广播电视服 务中心(原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挖掘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组织专业人员抓好全市文化工作典型,并向社会推广;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 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为我市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拟订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业余艺术团队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和精品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 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通过知识信息的搜集、整理与传递,实现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技情报,开发智力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丰富和活跃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按图书文献的搜集、整理、传递基本职能,建立既有公共图书馆特点,又有怒江、泸水地方特色的藏书体系,积极争取购书经费,拟订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方案,及时对到馆文献进行分类、编目;排架投入流通,利用馆藏文献,激活文献资源,提 供全日制、全开架、全免费地“为人找书,为书找人”图书流通服务,传递文化信息资源和有效信息;指导乡(镇)开展好图书工作。负责全市的图书事业,对知识、信息的物质载体进 行收集、选择、积累、加工、整理、存储、控制、转化、传递和提供使用;负责向读者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帮助读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书刊的流通以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读者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读者的思想修养,科学文化水平。

6.负责管理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博物馆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普及抗英、抗日历史;收集、收藏好各种文物;举办各种爱国主义等宣传展览活动,发挥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育人功能的作用;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纪念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片马抗英纪念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7.负责文化网络旅游宣传、文化旅游咨询服务和文化旅游信息发布;负责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本市信息化发展要求,制定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职能部门制定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指导和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行业网络安全规范的实施;负责泸水市文化旅游网的管理,负责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负责推进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应用;负责 96128 政务查询工作;负责 3631318 旅游热线咨询服务;负责文化旅游资讯、文化旅游信息、文化旅游重要情况简报的采编;负责推进文化旅游行业电子商务开发及应用,提高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承担泸水市非学历文化旅游培训工作,负责拟订文化旅游人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和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组织行业岗位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考评;负责对民族文化和旅游人才的挖据和培养组织、协调文化旅游技能大赛工作;负责对外文化旅游培训的交与合作;负责全市景区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建设、管理,拟订景区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 织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在景区的采风、采访、拍摄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宣传促销及推介工作;组织、 指导和协调景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监督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监督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规范旅游服务及活动,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承办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文化旅游服务培训和景区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规划引领,用“世界级”的眼光和标准做好顶层设计

立足泸水市文化和旅游资源,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引领,围绕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文旅融合念,积极探索文旅产业发展新途径,着力打造魅力新泸水世界高山峡谷旅游胜地“门户区”。先后编制《泸水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泸水市旅游解说系统规划》《泸水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泸水市“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以及怒江州委州政府旅游工作现场会相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泸水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泸水市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着力打造“一心一轴一网两翼七区”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2.文旅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综合接待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紧扣打造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门户区”目标,推动全域旅游配套服务全面保障,着力打造“人人都舒心”的旅游环境。目前,我市有片马抗英·驼峰航线纪念馆、怒江傈僳音乐小镇、小沙坝服务区3个AAA级旅游景区;建成1个国家一级文化馆、1个国家二级图书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市71个行政村均有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体活动场地;组织和组建新建村文艺队、泸峰艺术团、鲁祖刀杆队、百花岭多声部等特色文艺队从事旅游团队接待工作;成功申报“怒江西岸”为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推进雪山路、新兴巷2个特色街区创建。培育怒江大酒店、怒江希尔顿花园酒店、东方文豪大酒店、外滩酒店、丽枫酒店等一批品质型酒店;辖区内能投登埂温泉半山酒店、小沙坝建国·璞隐半山酒店已投入运营。全市现有宾馆、酒店、招待所共161家,共8796个床位,其中:星级酒店1家,床位120个,非星级酒店160家,床位9599个;旅行社22家(含旅行社服务网点3家),旅游汽车公司4家,旅游客运车辆130辆美丽公路南延线建设完成、保泸高速全面通车后,以六库镇为中心的游客集散网络形成,泸水市综合接待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抢抓时代机遇,加快推进半山酒店建设和景区提质增效

坚持把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旅游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 ”全面落实,紧抓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机遇,不断夯实旅游基础设施。一是建好一批半山酒店。完成半山酒店选址11个,有序推进融创交投、阿哆、咖啡庄园等半山酒店建设,已与北京青普签订再回首半山酒店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前期工作。二是提质一批高A级景区。聚焦“傈僳音乐小镇、小沙坝·登埂、三河”三个重点片区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同步谋划景区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开展合作运营招商。怒江傈僳音乐小镇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12亿元(争取东西部协作上海帮扶资金4700万,政府筹措资金6500万),目前征地拆迁、村民安置、文旅业态植入、休闲空间拓展、人居环境提升、引进知名企业参与运营等工作正加紧推进中。三河片区已完成国家步道姚家坪至三河段主体工程和动物救助中心改造提升,片区旅游公路可在本月底交工验收,姚家坪宣教中心相关电子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古炭河乡村示范点民宿客房、游客接待中心、文创研讨中心已全部封顶,总体进度完成80%。小沙坝·登埂片区完成2200亩褚橙种植和25.7亩节点绿化营造,正在实施面山523亩林业生态扶贫示范点项目。三是创建一批特色旅游名村(景点)。成功申报鲁掌镇鲁祖村、洛本卓乡金满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和上庄、三河2个省级旅游名村。打造怒江百鸟谷、国家步道试验段、阴阳瀑布旅游步道、“怒江再回首”观景台等景点。建成滴水河、丙舍坝等7个旅游示范村,其中鲁掌镇三河村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案例选编。

4.推进“旅游+”建设,做好全产业融合发展新篇章

“旅游+”“+旅游”为途径,推动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一是“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始终将文化建设作为引领文旅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方面开展丰富文化惠民活动和文艺作品创作。年内完成完成送戏下乡38场次,成功举办或承办“歌声飞出心窝窝,幸福怒江大舞台”、“怒江西岸摄影展”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文艺活动;歌曲《因为有你》荣获全国防疫歌曲金奖,《走路去上学》少儿舞蹈作品受省级嘉奖。另一方面“非遗+旅游”日渐突出。成功申报“阔时节”国家级非遗项目和片马人民抗英斗争遗址、北风坡抗日遗址等6个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以“傈僳族民歌”为底色,打造集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体验、生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怒江傈僳音乐小镇景区;培育泸水市水沟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就业工坊,大力发展麻编、竹编、造纸、服饰、弩弓、民族乐器等民族民间工艺精品。二是“旅游+康养”融合发展。配合承办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举办“怒江花谷·花漫泸水”万米徒步赛等赛事,着力发展怒江大峡谷马拉松挑战赛、徒步、穿越、漂流、皮划艇等产品业态,加快凤凰林场、红海、俄嘎等集生态观光、科考、探险、研学等生态旅游产品开发。三是“旅游+农业”方兴未艾。以“绿色食品牌”为引领,着力推进香料产业园三产融合发展,积极谋划农泸融合路径。全面推广以老窝火腿、中药材、瓦姑茶、咖啡等为重点的农特旅游产品。

5.强化项目包装策划,展现文旅品牌新形象

做好文旅产业的包装策划工作,打造优质、精品、经典的文旅品牌。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参与东西部协作、怒江旅游资源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已策划包装13个招商引资项目。年内,赴上海浦东新区、昆明等地考察招商2次,先后邀请湖南中惠旅、云南康藤、北京青普等赴泸考察12次,并与北京青普达成合作意向。二是持续品牌建设。包装策划跨境旅游线路、跨区域旅游线路等四类线路,推进“驼峰纪念馆”、“抗英纪念馆”的提升改造工程,着力丰富“跃片”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内容,注重打造主客共享的红色旅游品牌。持续充实怒江花谷”“花漫泸水 芳香之城”等城市品牌形象的建设内容;注重打造傈僳族“阔时”节、傈僳族多声部无伴奏合唱、洛本卓勒墨人“尚旺节”、傈僳族“刀杆节”、景颇族“目瑙纵歌”节、老窝火腿节等一批具有浓郁民族气息的民族文化品牌,探索品牌新活力,不断提高泸水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6.构建旅游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严守文旅市场安全

着力构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安全、规范、诚信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为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旅游秩序监管。完善旅游旅游服务保障机制,主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求。我市形成了以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参与的旅游安全执法和旅游投诉调处联动机制,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督察等多种方式,严格督促文旅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507人次,检查景区景点、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汽车公司、宾馆酒店、农家乐等8661家次,查处涉旅案件103起,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年内文旅行业未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我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打造万亿级旅游文化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旅经营户信用评价,完成对6类涉旅经营户(旅行社、旅游车公司、餐饮经营户、住宿经营户、旅游景区、涉旅商品经营户)共327家的诚信评价,对诚信指数得分达标的涉旅经营户,予以宣传、推荐;累计进入重点监管企业5家,以书面形式向涉旅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旅游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优胜劣汰”环境正逐步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综合办公室。2.计划财务室。3.智慧旅游股。4.文化旅游产业和项目规划发展股。5.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区域合作股。6.文化旅游行业和市场管理股。7.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监督股。8.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股。9.旅游执法大队。10.泸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泸水市民族文化工作队。12.泸水市文物管理所。13.泸水市文化馆。14.泸水市图书馆。15泸水市片马抗英纪念馆(驼峰航线纪念馆)。16.泸水市文化旅游服务培训和景区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818474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57121.01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27621.40元,占总收入的1.05%。上年收入69902816.11元,同比上年增加28277031.76元,增幅40.45%。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追加数字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8179847.8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7018.61,占总支出的13.54%;项目支出84882829.26,占总支出的86.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度支出98179847.87元,上年度支出69902816.11元,同比上年增加28277031.76元,增幅40.45%。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追加数字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800.00元,减幅100 %,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3798043.93元,幅22.22%,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比上年度减少,因此支出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2075075.69元,增幅60.74 %,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追加数字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97018.61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798043.9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比上年度减少,因此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2343.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4675.49元,占基本支出的7.71%公用经费人均57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88282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75075.6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支出也比上年度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252596.09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经费38500.00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等一般办公经费支出214096.09元。

2.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82035.00元,用于支付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73840.00元。开展非遗宣传活动及非遗项目建设支出208195.00元。

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6523441.49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日常运转、书报更新、设备维护、设备更新、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读者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基层文化场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澡堂会活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4.2070205-博物馆支出33974.70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在国家及省州县部门的关心下,基础设施与馆内硬件建设不断得到了加强。工作人员除了在编未能就位之外,保安人员配备了3名,保洁人员也聘有4名,从而为有效管理纪念馆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5.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17546466.95元。主要用于旅游示范户专项资金358366.95元,2021年珠海帮扶资金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7188100.00元。

6.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8440.03元,其中: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110320.00元、送戏下乡补助经费54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84120.03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乡镇71个自然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书报更新(农家书屋)等。配置了文化活动演出设备。到各乡镇进行“三下乡”演出,所到之处都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375.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宣传活动。

8.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73581.00元,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和宣传活动支出。

9.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872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劳动工具。

10.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104000.00元,主要用于上江镇付坝村百花岭自然村傈僳音乐小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费31500000.00元,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7604000.00元。

1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9199.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491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57121.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对比增加228129364.8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和涉农资金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支付怒江名家培养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985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8%。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经费38500.00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等一般办公经费支出214096.09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6523441.49元,资金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日常运转、书报更新、设备维护、设备更新、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读者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基层文化场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澡堂会活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82035.00元,用于支付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73840.00元。开展非遗宣传活动及非遗项目建设支出208195.00元。33974.70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强化制度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在国家及省州县部门的关心下,基础设施与馆内硬件建设不断得到了加强。工作人员除了在编未能就位之外,保安人员配备了3名,保洁人员也聘有4名,从而为有效管理纪念馆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8440.03元,其中: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110320.00元、送戏下乡补助经费540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84120.03元。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主要用于乡镇71个自然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书报更新(农家书屋)等。配置了文化活动演出设备。到各乡镇进行“三下乡”演出,所到之处都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068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102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9662.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057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826618.21元,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73581.00元,重大传染病资金支出1037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购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劳动工具。

12.农林水(类)支出6669966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5%。主要用于旅游示范户专项资金358366.95元,2021年珠海帮扶资金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71881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104000.00元,主要用于上江镇付坝村百花岭自然村傈僳音乐小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费31500000.00元,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7604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4919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9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1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36.08元,完成预算的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636.08元,完成预算的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公务接待人数和接待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349.56元,下降4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609.56元,下降4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40.00元,增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维修费比上年度减少,根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接待人数和接待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36.08元,占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36.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636.0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实有车辆数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5000.00元、维修费26170.00元、过路过桥费453.00元、保险费12938.08元、洗车费1075.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04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5982.72,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多产生的差旅费增加,本年度疫情防控任务及活动支出资金增加等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235.04元,手续费147.60元,水费7676.50元,电费28899.41元,邮电费40326.55元,差旅费160000.00元,维修维护费2136.00元,租赁费10000.00元,培训费4608.00元,专用材料费2092.00元,劳务费108470.94元,委托业务费41600.00元,工会经费178185.12元,福利费104559.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09.46元。其他交通费187598.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72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16984502.61 ,其中,流动资产18540434.80 ,固定资产6492343.12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190711874.82,无形资产740049.87 ,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99800.00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10069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8929.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6984502.61

18540434.80

6492343.12

344187.50

130944.09

0.00

6017211.53

0.00

190711874.82

740049.87

49980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960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3300401111


包含附件

  •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6041707716.xls [下载]
  •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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