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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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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3186X-2020-153137
发文机构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15 11:58:07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泸水文化和旅游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情况

泸水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州党委、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市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泸水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一)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纪念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助配合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 其他任务。

二、文旅部门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置措施

(一)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发生拥挤伤人、火灾及场地设施安全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维持秩序,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控制现场,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2.发生突发事故时,第一时间报警,迅速组织力量引导分流人群,采取救助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保护好现场;

3.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人事故,要向急救中心报告,保证公众的生命安全;

5.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

(二)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发生人员猝死、火灾、场地设施安全及因治安问题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此类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文旅局要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勘察纪录,力求有据可查。

2.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处理应首先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安全和防止国家财产的损失。发生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要同时向急救中心报告,抢救伤员。

4.第一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文旅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纪念馆发生火灾及盗抢事件等。发生此类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拨打110或者119电话,争取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迅速反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疏散人群、开展灭火。盗抢事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文物库房安全事故(火灾、被盗)、田野文物安全事故(古墓葬等被盗掘、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事故(古建筑火灾及被破坏)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文物安全事件,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有序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相关职能部门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理。

2.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商议应急对策措施,有序开展抢救工作,以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同时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

3.在应急处理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宣布预案终止。

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股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主要职责是: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底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占用相关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定期组织救援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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