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丽派有限公司”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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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3186X-2020-143810
发文机构
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7-23 10:40:40

“怒江丽派有限公司”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案件来源:2020年6月22日,泸水市公安局六库派出所移送案件称:2020年6月19日凌晨1时许,怒江丽派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接纳2名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建议我局依法处理。

法人代表:杨晓敏

立案时间:2020年6月27日

结案时间:2020年7月2日

办案人:光相益(YNJ02158)杨玉兰(YNJ03670)周昌杨(YNJ03668)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当事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给予处罚处罚决定书字号内容:(泸)文旅游罚字〔2020〕第02号、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的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已执行(罚款已上交泸水市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执行情况:2020年7月16日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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