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城区停车服务收费公告
浏览:0 来源: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
- MB0X23130-2025-273171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2-01 17:59:49
泸水市辖区内各停车场收费主体:
为规范泸水城区停车收费秩序、合理配置泊车资源,保障车主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相关法规及城区实际,现将核心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定价形式
(一)政府定价/指导价。医院、学校、景区配套停车场,城区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停车场。
(二)市场调节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及住宅小区停车场。
二、收费管理区域
(一)公共区域(政府定价/指导价)。分一类、二类、三类区域(具体路段见附件1)。
(二)非公共区域(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酒店、露天停车场等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场(非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参照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三、核心收费规则
(一)免费时段。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
(二)计费方式。白天(8:00-22:00)按时段、区域差别计费;夜间(22:00-次日8:00)统一3元/小时,封顶6元。
(三)计时规则。首小时超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首小时后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算(具体标准见附件2)。
四、免收停车费范围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
(二)残疾人持合法证件驾驶的车辆。
(三)出租车进入专用泊位停放。
(四)国家机关办事人员工作时间内使用其附设停车场;国家机关附设停车场重大节假日可免费。
五、重要要求
(一)停车场需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标明收费标准、依据、举报电话。
(二)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违规收费,严禁无照经营、圈地收费。
(三)违规收费将被依法查处,欢迎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公共区域收费路段
一类区域:人民路、穿城路、怒江大道、雪山路、同心路、沧江路、龙江路、向阳南路
二类区域:丹桂巷、亨福巷、体育路、排路坝路
三类区域:穿城路江岸小区至穿城路
附件2:公共区域收费标准
泊位类型 | 区域类别 | 道路名称 | 收费标准 | |
收费泊位 |
|
| 白天时段(8:00-22:00) | 夜间时段(22:00-次日8:00) |
一类区 | 人民路、穿城路(穿城路312号至市水务局)、怒江大道、雪山路、同心路、沧江路、龙江路、向阳南路 | 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1.5元30分钟 | 3元/小时(封顶收费6元) | |
二类区 | 丹桂巷、享福巷、体育路、排路坝路 | 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1元30分钟 | 3元/小时(封顶收费6元) | |
三类区 | 穿城路(穿城路江岸小区至穿城路588号) | 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0.5元30分钟 | 3元/小时(封顶收费6元) | |
编辑:安春艳
审核:李权辉
终审:张瑞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