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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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1-19 15:14:42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44601000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说明: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承担办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职责;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产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8)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组织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

9)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修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气瓶充装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泸水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2)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开展标准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中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各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三项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

16)承担办理价格举报工作职能,负责商品价格检查、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管理;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受理全市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来信、来访,办理和督办、反馈、汇总价格投诉案件,坚持1235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值班制度。

17)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察各级盐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盐业的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

18)负责配合州局开展专利执法监督;负责知识产权专利申报审核;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利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

2.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以四个最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五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六是突出和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七是加大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规范商标广告市场秩序。八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九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十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十一是攻坚克难,助力脱贫攻坚。十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实际使用车辆6辆,有3辆是电瓶车,其余10辆属需报废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25万元,减幅为18.93%,减少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6%;比上年增加289.49万元,增幅为18.97%,减少主要原因为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6万元,占总收入的0.14%。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幅为11.11%,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内未拨入省级农业标准化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1.05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3万元,增幅为12.22%,增加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58.32万元,占总支出的88.72%,比上年支出增加256.72万元,增幅为18.90%,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发放绩效工资,人员经费随之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72.73万元,占总支出的11.28%,比上年减少69.69万元,减幅为40.35%,减少主要原因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比去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56.7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73万元。比上年减少69.69万元,减幅40.35%,减少主要原因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比去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比上年增加206.8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经费、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督执法等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23.09万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0.78万元, 市场秩序执法支出18.28万元,质量基础支出32万元, 药品事务支出4.47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5.25万元,事业运行支出40.55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1.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49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1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7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73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报销补助等支出,其中:扶贫支出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17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7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8.34万元,购房补贴支出3.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99万元,增长140.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8万元,增长144.3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4.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较去年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3万元,占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48万元,购置车辆1辆。于2020年9月17日购入一辆执法执勤车(车牌号:云QGG85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食品快速检验车1辆,于2019年12月完成购置验收)。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者投诉等市场监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73万元,比上年增加36.03万元,增幅27.78%,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罚没款返还29万元计入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单位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166.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万元,固定资产1109.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42万元,其他资产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8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77万元,其他资产无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建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166.49

4.42

1109.66

893.20

80.02

0

136.44

0

0

25.42

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3.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44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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