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单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MB0X23130-2021-16758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09 11:15:07
附件2
泸水市基层及各行业系统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胡建荣 电话:3054315 填报日期:2021年6月30日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证明材料 | 出具部门 | 业务指导(实施部门)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名称 | |||||||
1 |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 | 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 出质人持有股份的有限公司或出质人持有股票的股份公司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 | |
2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 | 1.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2.银行账号3.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4.举报密码 | 举报人、受托人 | 省药监局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
3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销售)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 | 1、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1、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提交 | 省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4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 |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 |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1、申请人提交; 2、代理人;3.卫生健康局提供 | 省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5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 | 1、从业人员健康证;2、生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1、卫生健康局;2、生产经营者提供。3、生产经营者提供。 | 省市场监管局 | 《云南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 |
6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 平台、自建网站备案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 平台、自建网站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 | 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 | 省市场监管局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 号)
| |
7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 为举报奖励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 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 | 1.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2.银行账号3.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4.举报密码 | 举报人、受托人。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8 | 特殊药品购买许可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 | 特殊药品购买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 | 1.申请表;2、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场地、设施、仓储、准备购买的品种、规格批准文号、数量、用途、时限等加盖单位公章);3、购买方合法用途证明性文件;4、购买数量的依据及相应计算或产生过程;5、购买方仓储设施、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6、购买方相应购进、保管、发放、使用、销售、安全保卫管理制度;7、购买方安全保卫部门意见;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9、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 科研和教学单位 | 省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 |
9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 | 1、申请书;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3、举证材料;4、其他有关材料。 | 申请人 | 省市场监管局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 |
1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资质材料,或个人身份证明;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监督检验报告;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申请书。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备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
11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 申请人自备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 |
12 | 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 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 | 计量仲裁检定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省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1987年发布) 第六条 | |
13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 |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 举报人 | 省市场监管局 | 《云南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八条 |
包含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