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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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23130-2019-80246
发文机构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9-11 15:06:00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doc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44601000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 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依法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6)负责辖区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职责;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7)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8)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9)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开展标准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中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各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产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14)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组织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

(15)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修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气瓶充装等环节进行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三项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和培训工作。

(17)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8)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以泸水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1、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担当型”政府、马上就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相关学习创建活动;

2、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行政审批服务;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7、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商标培育和专用权保护力度;

8、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9、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10、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有序开展;

11、质量监管工作稳步提升;

12、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3、完成上级部门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86万元,占总收入的98.34%;其他收入21.48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对比减少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5万元,占总支出的86.29%;项目支出18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3.71%。与上年对比增加120.5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执行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14.70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证书印刷制作等支出;

2、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支出3.71万元及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万元,只要用于单位行政执法相关补助支出;

3、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支出;

4、2011709标准化管理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辖区内标准化企业监督管理相关支出;

5、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6.4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四品一械”国家级监督抽检以及相关监管支出;

5、2101001行政运行支出5.08万元,用于单位驻村工作队员食宿补助报销及其他支出;

6、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支出86.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省级监督抽检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7、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支出;

8、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支出;

9、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个私协会有关支出;

10、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个私协会有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对比增加154.2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0%。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6%。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单位脱贫攻坚及个私协会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预算的47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的5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实际使用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辆5辆),年初预算仅安排了一辆公务用车的经费,执法车辆的相关支出由项目经费补充;另我单位车辆购买时间均较早,使用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需加大维修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94万元,增长30.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3万元,增长3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13.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等市场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接待人次50人。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86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36万元,固定资产1,680.59万元,无形资产27.4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3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67.37

159.36

1680.59

1103.81

177.94

398.84

27.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3.四品一械:指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44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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