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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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0T54494-2025-260300
发文机构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3-13 16:55:44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000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办字〔2019〕4号)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泸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履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省、州卫生健康委提出的药品价格政策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云南省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水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水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职能转变。泸水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怒江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泸水市人口发展策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泸水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泸水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泸水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泸水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泸水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泸水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泸水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协调、文电处理、会务管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网站、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信访、精神文明、综治维稳、督查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各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内项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2)人事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的考核、考察、报批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职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

(3)规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和管理单位预算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购置、报废等工作。协调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其它项目,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4)医政医管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民族团结、环境保护、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泸水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股(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涉及疾控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检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政策实施落实情况。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7)中医和健康产业股。拟订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泸水市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传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

(8)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实施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泸水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综合监管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安全性审查。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省级提出的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

(10)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制定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法规草案。负责局机关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11)人口与家庭老龄股(信息宣传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促进活动,承担卫生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泸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第六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泸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中医和健康产业股科、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人口与家庭老龄股(信息宣传股)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泸水市卫生监督所

(2)泸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泸水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妇幼保健院牌子)

(4)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5)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加挂泸水市古登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古登乡分院牌子)

(6)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加挂泸水市上江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江镇分院牌子)

(7)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加挂泸水市片马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片马镇分院牌子)

(8)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鲁掌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鲁掌镇分院牌子)

(9)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老窝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老窝镇分院牌子)

(10)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大兴地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兴地镇分院牌子)

(11)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加挂泸水市称杆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杆乡分院牌子)

(12)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加挂泸水市洛本卓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洛本卓乡分院牌子)

(13)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六库街道社区分院牌子)

(14)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大练地街道社区分院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加强本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持续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依纪依规开展工作。

2.进一步加快实施健康扶贫“六大攻坚行动”。结合“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实施“六大攻坚行动”。一是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水平;二是精准大病和慢性病救治;三是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强化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五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做细基本公卫妇幼项目,完成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任务指标。六是加快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推进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营造健康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继续抓好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年的要求,打破各类政策限制,加强紧缺人才的引进政策,加大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逐年充实医师队伍。

4.积极争取项目投资。以“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体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550人。在职实有5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8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36辆,超编5辆。超编的原因是因为有未报废的车辆,而多数车属于捐赠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802102.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302102.8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95625.99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了人员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302102.85元,其中:本年收入106302102.85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302102.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625.99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了人员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802102.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30210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06652.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3555.77元,增长率下降0.56%,主要原因分析是预算安排的人员减少,有人员退休和调出导致;项目支出3695450.6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69181.76元,增长率46.28%,主要原因分析是安排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市和乡镇的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市级配套经费以及部分项目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40981.98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金;

(4)2080801死亡抚恤2343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家属死亡抚恤金;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998.87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6)2100101行政运行2134203.5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行政运用支出;

(7)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36189.00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8)2100201综合医院15358608.00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综合管理支出;

(9)2100302乡镇卫生院41491191.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基本管理支出;

(10)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57884.68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药品零差率、村医工资等支出;

(11)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395106.68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管理支出;

(12)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928376.73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3)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7272461.96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工作的支出;

(1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68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支出;

(15)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支出,如艾滋病管理等;

(16)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80000.00元主要用于计化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制度补助等;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6637.79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96490.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0020.10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754.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补助资金支出和交纳职工大病保险;

(21)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0.00元,用于创建卫生健康城市建设支出;

(22)2210201住房公积金7764432.00元,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64000.00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110.00元,较上年增加9120.00元,增加26.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110.00元,较上年减少1235.00元,下降8.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立行节约制度,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率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加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原因说明: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2025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2025年突发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2.2025年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三个90%”的目标( 90%的感染者知道自己的感染状况、90%已经诊断的艾滋病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得到抑制)。

3.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多居民健康术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2025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市和乡镇的专项资金

达到《怒江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各分项指标100%达到2021年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县级考核验收标准。

5.2025年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2021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抓好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同时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把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关,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保障各项工作的运转,取得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5年机构运行经费安排了1042817.91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了491842.9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所有单位公用经费压缩,2024年内有在职职工退休,相应的办公经费减少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资产总额222569074.18元,其中,流动资产34610580.22元,固定资产18124108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9359.20元,无形资产6308053.2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770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650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38.43平方米,账面原值1108452.18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05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9项,账面原值531907.2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7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520.9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70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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