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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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0T54494-2025-260258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13 15:04:01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1600000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省药品增补目录,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申报全市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定、注册和变更以及技术职称晋升考试。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推进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4.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15.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负责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管理和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并组织落实,促进生殖健康发展。
17.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与发放;组织对节育术后并发症患者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初审工作。
18.负责指导乡镇推行“村民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发展“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和其他有利于计划生育事业的社会公益性项目;负责指导基层协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队伍和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协会有关项目的协调、联系。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中医和健康产业股科、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人口与家庭老龄股(信息宣传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提升市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启动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呼吸内科等薄弱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泸水市人民医院力争通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一阶段提质达标省级验收。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等达标建设,大兴地镇卫生院、片马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既往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申报省甲级标准;古登乡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巩固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规范拓展服务范围,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服务,为推进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奠定基础。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设以市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年内启动并运行紧密型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市加强应急队伍准备和救援演练,确保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开展救援。
(三)有效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全力打好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持续巩固提升艾滋病防控“三个90%”工作目标;完成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深入推进结核病防控“三年行动计划”。抓实抓细肺结核患者集中救治,全力完成好省级既定的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指标任务。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做实疫情监测预警,健康宣传引导,强化医疗救治和农村疫情防控,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好重点人群生命安全。
(四)全力做好健康扶贫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做实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全力做好村医新老更替,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保持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做好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三类人员”预警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底线。大病专项救治做到应治尽治,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到年底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患者及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0%及以上。持续抓好农村(社区)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加快提升农村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力争到年底全市健康素养水平与上一年明显提升。
(五)提高妇女儿童服务保障质量。扎实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好适龄女性免费接种二价疫苗人瘤病毒(HPV)疫苗和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项目;完成1家妇幼机构能力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降低,全面完成县市级综合医院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州级儿童急诊或重症学科和县级儿童急救站;所有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指标力争控制在省级下达指标范围内。
(六)深入推进健康泸水行动。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及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指标,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城镇创建和健康县城建设,全面完成健康县城建设指标内容,达到省级健康县城标准。全力抓好慢病示范区建设,完成省级慢病示范区申报。推进16个专项行动有提升,聚焦项指标任务,统筹合理推动落实,力争在2024年基础上有较大提升。
(七)持续做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研判,落实3岁以下儿童的照护服务。落实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惠民工程的实施,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项目的实施,加大对特殊家庭的关怀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医养结合深度发展。大力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办托育机构发展,扩大普普惠型托育服务供给。
(八)持续抓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等政策,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职称评审机制,落实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借助“组团式”帮扶、“省管县用”“东西部协作”等力量,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积极推进以市一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切实解决卫生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偏低等短板弱项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50840.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0840.5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7855.15元,主要原因2025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导致,2024年因支付比例问题预算大幅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0840.55元,其中:本年收入9950840.5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0840.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7855.15元,主要原因2025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导致,2024年因支付比例问题预算大幅下降。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50840.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50840.55元,其中:基本支出7550040.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6152.85元,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与调出导致人员工资社保类资金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400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08.00元,主要原因2025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导致,2024年因支付比例问题预算大幅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0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548.6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4.2080801死亡抚恤3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37.4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和失业保险;
6.2100101行政运行2134203.5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7.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3618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年终综合考核绩效奖励,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8.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6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费;
9.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艾滋病防治办公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支出;
10.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计划生育家庭各项补助支出;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6993.6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4157.8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
13.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15899.1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58.00元;
1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0.00元;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541653.2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610.00元,较上年减少380.00元,下降1.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10.00元,较上年减少380.00元,下降9.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立行节约制度,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2025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府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2025年艾滋病防治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三个90%”的目标( 90%的感染者知道自己的感染状况、90%已经诊断的艾滋病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得到抑制)。
3.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多居民健康术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202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专项资金20000.00元。
5.2025年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保健费。抓好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同时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把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关,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保障各项工作的运转,取得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3415.50元。办公费124960.00元(报刊费0元)、差旅费30000.00元、水费61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6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福利费61181.18元、工会经费90064.32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02000.00元、手续费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963.8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所有单位机关公用经费都相应的进行了压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8653475.65元,其中,流动资产3364997.95元,固定资产净值5288477.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351.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853.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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