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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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0T54494-2024-253000
发文机构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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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22 17:17:12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1000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省、州卫生健康委提出的药品价格政策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履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云南省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透视扫描,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靶向检视,严肃整治红包、回扣、窗口腐败等问题;二是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常态教育、重点教育、典型教育,“以案释纪”“以案明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根据“清廉泸水”建设十项行动认真开展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培塑行业文化,建设“清廉医院”,聚焦健康泸水,融入泸水经济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讲好为人民服务的卫生健康故事,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二)全面推进健康泸水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健康泸水行动工作。加强对16个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提升健康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2023年内开展三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4次,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三是全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等目标任务,在机制建设、问题整改、设施完善、执法监管、优化管理、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牵头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加快推进医院消化内科、重症监护、传染、口腔、心血管、病理、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一是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从2018年4月启动提质达标工程,诊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3年3月对第一阶段提质达标工作自评达标率为89.91%,拟于明年内申请审验收;二是推进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23年2月启动呼吸内科及麻醉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目前新增全麻下胃管插入术等1项新技术;深静脉穿刺置管术、无痛分娩技术等2项新技术转为常规技术;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网络平台,统筹推进医共体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可以共享市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依托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医疗合作机制,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四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目前,全市8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片马镇卫生院和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均已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老窝镇卫生院、洛本卓乡卫生院等2个单位通过州级复审达到云南省乡镇卫生院甲级标准,鲁掌镇卫生院、称杆乡卫生院和大练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通过州级验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五是中医药持续振兴发展。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按照中医服务项目要求,建设完成相对独立的中医馆,能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80.24%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77% ,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9.42%。

(五)持续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名医”培养工作,成功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1名(正在公示);二是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年内共引进卫生人才3人,其中:临床专业2名、预防医学专业1名;三是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23年签订就业协议3名,毕业分配5名,培养了一批能胜任农村全科医生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年内培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名、骨干全科医生1名、乡村医生10名,开展先心病筛查带教,基层医院前急救人员技能培训,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诊疗与管理知识专项培训,“传化安心卫生室”东西部O2O村医赋能项目等培训8场,参训学员达1087人次;五是营造适宜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2023年,上报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456人,发放临时性补助资金137.97万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从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中公开招考1名进入乡镇卫生院编制。

(六)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巩固提升免疫规划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做好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慢性病监测工作质量,规范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三是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抓好辖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管理,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生率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均为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5.11%;四是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43个,在签状态签约99846人,签约率为48.95%,履约率为99.99%,四类慢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人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五是进一步健全艾滋病、性病、丙肝检测网络,提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提高病人发现能力,截至目前,艾滋病发现率为88.82%、治疗率为93%、治疗有效率为96.3%,全市艾滋病监测检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六是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开展了“每月健康宣传日”活动,加快提升农村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评选健康家庭228家,建设健康促进场所310家,设置3个健康小屋,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州、市两级健康巡讲科普专家库有巡讲专家29名,有对口帮扶专家33名;同时组建乡村两级健康宣传员120名。发放印刷资料13.3万份,播放音像资料2632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59块(乡镇村143块),更换1531期(乡镇村667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53次,参加人数4.9万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11场次,参加人数1.3万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5.0万人次。

(七)实施民生保障工程。怒江州泸水市片马镇国门医院建设项目,预计设综合业务楼5000平方米,传染科50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1个,及购置设备,总投资8300万元。以国门医院建设为重点,拓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和业务管理。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初步完成。

(八)全面推进“一老一小”服务能力。一是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目前全市有4家托育机构已备案并运营,运营托位数450个,其中2家被认定为州级示范托育机构;二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命名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各机构已挂牌“老年科”开展相关服务工作,6家乡镇卫生院与辖区养老院签订服务协议,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三是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合内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等现有医疗资源,逐步补齐营养科,心理咨询科(室)等,新建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设置治疗床位16张,疗养床位4张,配置医生6人(含副高职称1人),护理人员12人,现接收患者282人次。

(九)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网一门一次”,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83件,医疗机构行政许可135件,受理注册193件,按时办结率100%。

(十)持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持续打击非法行医。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学校卫生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实现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监督覆盖率达100%。

(十一)健康扶贫成果得到深入巩固。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优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将稳定脱贫户及重点监测人员纳入大病救治范围,截至目前,全国防止因病返贫监测系统中30种大病专项救治进展(累计核准-细分对象)我市涉及27个病种,确诊病例1223人次,完成救治1223人次,已住院或签约管理1223人次,救治率100%。

(十二)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抓实安全生产、严防自然灾害、确保社会稳定”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州69项具体措施和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方案,重点从消防、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实验室、后勤、自建房和建筑施工七大方面,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形成检查清单,按图索骥。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抓好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把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安全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守护边疆各族群众生命健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中医和健康产业股、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人口与家庭老龄股(信息宣传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泸水市卫生监督所

2.泸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泸水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5.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

6.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

7.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

8.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

9.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

10.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

11.水市称杆乡卫生院

12.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

13.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2.泸水市卫生监督所

3.泸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泸水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妇幼保健院牌子)

5.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加挂泸水市六库街道卫生院牌子)

6.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泸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加挂泸水市古登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古登乡分院牌子)

7.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加挂泸水市上江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江镇分院牌子)

8.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加挂泸水市片马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片马镇分院牌子)

9.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鲁掌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鲁掌镇分院牌子)

10.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老窝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老窝镇分院牌子)

11.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加挂泸水市大兴地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兴地镇分院牌子

12.水市称杆乡卫生院(加挂泸水市称杆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杆乡分院牌子)

13.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加挂泸水市洛本卓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洛本卓乡分院牌子)

14.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六库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六库街道江东社区分院牌子)

15.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泸水市六库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六库街道江西社区分院牌子)

纳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15家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4人(离休0人,退休194人)。

年末其他人员1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668162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69214.01元,占总收入的78.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4728759.4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1.6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649.52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67418.09元,下降1.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90490.28元,增长7.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5818946.43元,下降26.1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61038.06元,增长269.94%,主要原因是:1.州医保局拨第四、五批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29794.60元;2.市卫健局拨“中交天使奖”疫情防控突出贡献集体奖10000.00元;3.泸水税务局拨待报解退税1797.91元;4.市红十字会拨基层组织示范点建设经费20000.00元;3.市委组织部春节慰问退休人员慰问金1000.00元等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923420.42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68400.88元,占总支出的72.86%;项目支出57255019.54元,占总支出的27.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09350.54元,增长1.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73402.95元,下降5.40%;项目支出增加12482753.49元,增长27.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了工资,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668400.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145421.29元,占基本支出的6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22979.59元,占基本支出的3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255019.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89992.0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778.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3.92元;行政运行31629.00元;行政运行106082.49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10001.76元;综合医院4430424.00元;妇幼保健医院2389992.01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7901.75元;乡镇卫生院72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032106.28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98482.30元;妇幼保健机构88286.1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606766.32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668702.9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66751.95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9982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6992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012673.12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4533.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3984.6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1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69214.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4%。与上年相比增加11690490.28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入编人数增加导致,财政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2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10150事业运行1500.00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778.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3.9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2029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603.5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28023.8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57326.78元;2080801死亡抚恤180828.80元;2081601行政运行31629.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3.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53398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7%。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230544.45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363899.26元;2100201综合医院19334996.00元;2100206妇幼保健医院2389992.01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7901.75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40462022.66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688566.28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534620.18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810269.04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8209126.4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606766.32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668702.9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66751.95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9982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6992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3274.5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67251.5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47077.7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8995.25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253489.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851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4533.00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3984.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1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0515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200.00元,决算为2225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484.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06%,完成年初预算的8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00.00元,决算为57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4%,完成年初预算的3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2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5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48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00.00元,决算为57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58.88元,下降2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15.88元,下降1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3.00元,下降42.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还未形成支出,所以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318.50元,比上年减少158107.40元下降23.44%,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勒紧裤腰过日子政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225168224.26元,其中,流动资产35551778.03元,固定资产176824572.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07365.16元,无形资产6484508.6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7587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2440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302.21平方米,账面原值71376989.8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69274.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8079.2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95.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9050.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0336.9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

3.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边境疫情防控、卫生院能力提升等方面开支。

4.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1111

 

 

包含附件

  • 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决算公开付附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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