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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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0T54494-2024-25298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16:12:24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401000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属非盈利性质的独立核算的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履行其他相关职责。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辖区内艾滋病、结核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2)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孕产妇产后及新生儿访视工作,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孕期营养等健康指导。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
(5)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6)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7)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8)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0)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传染科、心血管救助站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制订本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5)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中医科、医务科、护理部、放射科、B超诊断科、检验科、公卫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65424.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8150.09元,占总收入的77.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187274.29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22.9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90744.25元,下降2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17980.93元,下降26.8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372763.32元,下降10.47%;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人员相应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37726.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6645.42元,占总支出的80.55%;项目支出2711081.19元,占总支出的19.4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00449.02元,下降23.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87557.06元,下降22.65%;项目支出减少1012891.96元,下降27.2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人员相应经费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于重新划分区域,辖区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6645.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67068.90元,占基本支出的7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9576.52元,占基本支出的29.03%。
-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1081.19元。
其中:用于乡村卫生一体化乡村医生州级补助资金支出48000.00元;用于发放退休干部2023年春节慰问支出3400.00元;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医院日常工作、发放乡村医生基药补助支出428843.45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村医劳务补助支出1565332.06元;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疾病艾滋病、肺结核等防治工作支出114363.00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165859.60元;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99820.00元;用于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全科特设岗位医生工资性支出284923.08元;用于发放肺结核患者补助支出5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815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1%。与上年相比减少3917980.93元,下降2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53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7145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发放结核病人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6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867,935.77元,其中,流动资产785,337.81元,固定资产308259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5068.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0763.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17.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17.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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