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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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0T54494-2024-25297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15:03:36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601000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非营利性的独立核算的医疗机构,已纳入本级预算一户,主要职能是: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为辖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2)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3)负责辖区的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4)在上级卫生健康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5)在上级卫生健康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6)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辖区内艾滋病、结核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7)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孕产妇产后及新生儿访视工作,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孕期营养等健康指导。
(8)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普及卫生健康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9)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受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
(12)承办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提供综合医疗(诊疗、护理)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集小综合(内、外、妇、儿等)大专科(老年病)为特点的综合医疗(诊疗、护理)服务。
(2)提供特色医疗护理服务。提供专家门诊以及治疗慢性病、消化系统疾病、妇女更年期疾病、老年眼部及口腔疾病等特色医疗护理服务。
(3)提供家庭医疗服务。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提供卫生应急服务。做好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急诊出诊急救、医疗呼叫等服务
(5)提供康复服务。为慢性病人、残疾病人等提供康复治疗服务。
(6)提供特需服务。提供咨询、随访等特需服务。
(7)提供转诊服务。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做好双向转诊服务。
(8)开展中医药服务。
(9)承办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1)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做好“奖优免补、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新农合和各项奖励等计划生育优生优惠政策的资格确认及兑现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每月按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落实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维护更新全员人口基础动态信息,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维护国家PADIS平台、省育龄妇幼数据库系统和省奖优免补数据系统;收集辖区内人口变动情况并及时录入数据库;收集上报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报表。
(3)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深化人口文化建设,打造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和人口文化大院;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以及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落实优生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全覆盖;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监测管理和处置工作,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
(4)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辖区内育龄人群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随访及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监测;落实以避孕、节育为主的医学监护;调查随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孕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5)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出具、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符合政策的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落实流动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工作,及时采集、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信息。
(6)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员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协助政府稳定低生育水平中的生力军作用;坚持群众工作的方法、努力打造计生协特色文化;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积极反映广大育龄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4.其他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卫生健康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制订本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一是进行预防接种,为儿童和成人按计划接种各类疫苗,预防传染病;二是开展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三是进行健康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患者,定期随访追踪他们的健康状况;四是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孕期保健指导、产后访视、儿童保健、计生及孕优、适龄儿童营养包发放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五是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监测、报告和处理;六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七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八是死因监测工作;九是死因监测工作等服务。
2.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开展”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居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原则,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度,基本药物为主,认真做好药品采购工作,努力满足各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健康基本需求。切实加强“诚信”服务,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支部党建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传染科、药技科、康复科、医技科、信息资料统计科、后期管理科、计划生育服务科、全科医学科、健康扶贫办、家庭医生服务科、急诊科、护理部、病案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2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7853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5636.17元,占总收入的84.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32901.3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5.5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57076.02元,增长2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0525.34元,增长26.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386550.68元,增长28.71%;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是各项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就增加;事业收入增加是单位试行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57630.84元。其中:基本支出8696824.11元,占总支出的77.25%;项目支出2560806.73元,占总支出的22.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49748.65元,增长29.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0320.92元,增长42.89%;项目支出减少60572.27元,下降2.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是本年度村医的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费用从主管局发放;基本支出增加是各项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就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96824.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7724.15元,占基本支出的7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9099.96元,占基本支出的2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080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州级补助资金64800.00元;
2.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单位日常工作、发放乡村医生基药补助269237.27元;
3.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乡村医生劳务补助1919943.13元;
4.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疾病艾滋病、肺结核等防治工作61400.00元;
5.用于开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45336.33元;
6.用于开展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5636.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0%。与上年相比增加1970525.34元,增长26.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项保险缴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也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40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1398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以及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31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六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860942.52元,其中,流动资产1482949.12元,固定资产1377993.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08.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991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92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92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92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921.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663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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