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2020年)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MB0T12761-2021-155353
发文机构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1-19 17:42:41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贯彻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通知根据水生野生动物的不同类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指导,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和管理要求,特别指出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水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