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0 来源:泸水市纪委市监委
- 索引号
- 781676942-2024-237527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7 11:02: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4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细”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细,学习进度缓慢,学用结合不紧密,重业务轻学习现象仍然存在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初制定了《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三会一课”“5+2”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日常学习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举措。三是加强学习交流研讨,增强学习质效,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中加入干部职工交流发言环节,提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领会和掌握,做到学原文、悟原理。四是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局党委书记、局长就个别干部职工未完成党史学习教材、《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情况,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并于5月30日上午组织人员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史学习四本书、党的二十大学习材料四本书、主题教育必读书目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大家在下一步工作中,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个人和集体的“先学”工作,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层层压实不够有力。一是持续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二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由分管副局长和春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党委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深入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定《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5月30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4次(扩大)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2023年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四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严格单位网络群组、各类发文、简报信息的把关和审核,落实稿件审核校验制度,把好政治关、质量关、保密关、校对关,撰写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篇。五是严格落实网评工作责任。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对接,及时替换网评员,督促本单位网评员按质按量完成网评任务,确保年度网评完成率不低于90%,截至目前,市委网信办共发布146项点赞、评论、转发等任务,完成146项,年度积分92.8分。
(三)关于“防范化解本部门风险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一是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单一。二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三是危险化学品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3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金彪带队,深入新田村持续开展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以讲座、提供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材料方式进行,发放防灾自救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材料500份,宣传袋、宣传扇、毛巾宣传用品200余件;6月7日上午,以市应急局党支部到丙舍坝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普法等宣传教育,此次活动共向社区群众发放《安全生产通用知识》《员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普及》《自然灾害防御指南》以及各类自然灾害识别与应对手册300余份。二是修改完善保密制度,并及时下发《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密制度汇编〉的通知》。组织召开保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保密工作。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职工大会等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培训,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长签订《保密责任书》11份,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20份,有效压实了各级责任落实。参加保密观线上培训26人次,及时收回违规复印保管的57份扫黑除恶文件,并指定专人、专柜管理秘密文件,确保文件不发生泄密风险。三是于4月召开2023年度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全市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了“三书一函”签订工作,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覆盖面,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努力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由市安委办发文,立即对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截至8月8日我局已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安排,对全市的重点乡镇和街道及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并将各乡镇(街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全市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工作开展不力,报告漏报、迟报的乡镇、街道将在年底考核中进行扣分。今后,我局将继续压牢压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紧盯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日常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按时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四是5月9日,州委常委、市委余剑锋书记亲临市应急局主持召开泸水市2023年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减灾工作;5月10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一线指挥长,开展州、市2023年防汛减灾综合应急实战演练,参加演练人数1286人。入汛以来,累计发布各类气象预警86期,派出工作组86次,下沉干部828人次,提前转移群众1040人次,多次山洪灾害因转移避险及时,无一人伤亡。鲁掌镇湾转河山洪灾害成功转移避险被应急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在全国通报表扬。完成2023年度泸水市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设备维修和养护、2023年度泸水市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两个方案的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编制完善了应急预案。6月19—21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全市10个乡镇(街道)督察、检查防汛避险工作;6月24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余剑锋深入一线督察指导防汛抢险工作,要求排查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7月25日至8月2日,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10个乡镇(街道)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攻坚整治,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打赢防汛攻坚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组织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召开2023年度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重点行业全员、全景、全要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短板弱项能力提升培训班,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00余家,排查整治隐患734条,整改完成720条,整改完成率97.8%;责令停产停业1家,临时查封3家,靶向整治了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监督管理职责,5月23日至29日,联合市政府督察室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暗访督察组,对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学校、文化旅游、工贸等重点领域的13个市直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督察,并结合工作实际,延伸拓展所监管行业领域1-2户重点企业,共计反馈问题69项,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反馈市安委办。二是5月11日组织召开部署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会议,制定印发《泸水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四项原则”为抓手,组织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筹划本地区、本行业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全面展开泸水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7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全市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8月9日,召开泸水市8月份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徐金彪对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再安排再部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4名专家,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专项排查,累计派出督导组772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749家次,排查重大风险64项,管控率100%,发现重大隐患56项,完成治理48项,治理率85%,梳理突出问题828条,完成整改778条,整改率94%,约谈警示企业107次,联合惩戒企业14次,行政处罚企业7家,罚款15.07万元;认真抓好2023年7月8日至9日省州联合督察组7月10日至13日市督导检查组发现反馈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确保问题隐患清零。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提醒【第5期】》《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泸安办便签〔2023〕67号),督促各有关部门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不等不靠,确保应履行的职责全部履行到位,应落实的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四是6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值班值守制度,并由业务股室培训规范日常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开展“3·15”地震综合实战演练、“5·09”防汛减灾综合应急实战演练,6月16日组织参加全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班,8月9日至11日举办“中交助梦能力提升第15期泸水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暨防灾减灾工作专题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应急服务中心主任,乡镇(街道)中心校分管领导,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员170余人参加集中培训,明确了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重点,着力提高了各级各部门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应急处突能力。五是深刻认识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及救灾物资保障储备工作的重要性,编制2023年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按照计划采购棉被、大衣、无人机、折叠床、帐篷、多功能救援手电筒等物资,杜绝出现无规划和需求计划临时性采购,并依托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局党委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台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委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深入不扎实。一是文风不实。二是会风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整顿文风会风,严把监督审核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化修养,加强机关干部公文写作能力。一是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的党员进行警示约谈,并以此为戒,集体约谈全体干部职工,要求所有人要深刻汲取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狠抓文风会风;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精神,充分认识规 范记录会议内容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内容,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层层把关,严审材料,加强人员培训,让文风会风切实得到改进。三是重新修订完善《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已下发执行。四是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按照实际参会人员进行签到;严格落实《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会议记录的形式、内容、参会范围、议事程序、会议记录等,把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到会议记录中,重视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财务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委对本单位财务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二是单据审核不严格。三是部分固定资产漏登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压实责任,严把审核关,加强局机关财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分管领导签批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一是从2021年度起,我单位重视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费用。制定完善《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二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压实财务室及办公室人员责任,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审批流程和报销要素。
关于“3·16”森林火灾扑救期间保山、大理消防支队的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由市接待办负责,我局于2023年5月17日向泸水市接待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关于请求协助提供2021年3·16森林火灾住宿、就餐人员名单的函》,并多次与泸水市接待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话沟通,于2023年6月28日向我局补充提供了部分就餐人员名单,已及时将名单粘贴至会计凭证中。但消防救援队伍改制后继续沿用部队的管理机制,人员相关信息属于保密管理,故酒店消费明细单中客户姓名统一登记为市接待处,因此无法提供保山消防支队88人、大理消防支队113人住宿人员和爱上手抓饭就餐5桌46人员名单(该情况我局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已和巡察组作了情况说明)。
关于2022年3月报销的报纸杂志费未附发票问题因2022年1月18日泸水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征订《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云南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六种杂志的费用由市财政局从部门公用经费中统一代扣,收缴完后统一拨付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单位空列收支,故无发票。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责任人,做到专人专管,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建立台账,调整账务,对漏登的资产进行补登,对未做资产增加登记入账的12件储物柜,于2023年6月2日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新增了资产卡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理合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签订条款规定,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量清单与拨付款相对应。二是泸水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复,供地方案市自然资源局已报政府待批,农转用地审批批准备案省自然资源厅与自然资源部正在对接中。三是与青山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多次对接,要求派人到市应急局完善竣工验收项目资料,查缺补漏,规范档案整理。现施工方已指派专人与我局对接相关工作,于8月11日前补充完善竣工验收项目资料。四是成立整改专班,针对“2022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前,出现逻辑性错误”进行调查发现:此次普查工作的开展经费以地方财政保障为主,而我市财政较为困难,直至2022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才同意解决泸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部分资金缺口,我局才能启动该工作的技术服务公开招投标工作,并于12月31日正式完成了合同签订工作。此次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总体方案虽原定于2022年完成该项工作,但因此次普查工作难度大、范围广,加之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且按照国普办时间节点安排,现就全国总体进度来说此次普查工作正处于评估与区划阶段。因此合同签订时间就实际来说未晚于完成时间,不存在逻辑性错误(该情况我局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已和巡察组作了情况说明);五是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泸水市应急管理局救灾款物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登记、申领收发、回收保管、报废处理等管理机制,确保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有序,并指定专人及时整理物资,对仓库中的现有物资进行全面清点,确保账实相符;六是严格落实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签订的大米采购合同约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下发文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大米存量账账相符;七是充分认识发放冬春救助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落实《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等文件要求,加强各乡镇(街道)冬春救助资金受灾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指导,规范资料台账管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二是党员日常管理落细、落小不足。三是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织生活要求,压实党建责任,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5+2”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严肃组织生活会会风会纪,转变工作作风,党支部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材料质量和会议质量。二是规范党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要求,按月组织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积分事项进行研究评议,在季度党员大会上通报党员积分情况,为积分最高的党员设党员先锋模范岗,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定期通报督促党员完成双报告双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应报到活动党员数11人,已完成活动11人次。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先学先改”活动要求,5月召开先学先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征订购买学习用书及笔记本,截至5月底已督促检查了一次主题教育学习情况及学习笔记,对学习步骤未完成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提醒,常态化、持续性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不定期在单位工作群里提醒大家抓紧自学,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情况通报在群里,增强大家的学习意识。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一是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不够。二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深入排查各股室、股室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清单》,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各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7月3日,分管领导在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上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上半年“一岗双责”情况。严格落实《泸水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施细则》和《中共泸水市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监督谈话,注重日常提醒教育,规范谈话记录。截至目前已开展35次工作谈话,18次警示谈话,15次监督谈话。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日常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尤其是加强节前提醒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到目前为止,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已开展了3次警示教育和3次集体谈话。
(三)关于“党组议事会议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组议事会议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修订完善《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并于2023年6月6日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实施印发,进一步明确规范议事范围、程序等,同时明确局党委会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以及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充分研究,做到“应议必议、议出成果”,切实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泸水市应急管理局救灾款物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局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依法依规进行。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在尾矿库、工贸、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排查方面过多依赖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备不健全,执法股只有1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7—10日选派非煤矿山股股长到省应急厅参加《2023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培训》;选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参加2023年全省应急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包括复训第一、二期和新入职培训;参加全省安全工程与风险防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选派综合股(安委办)股长参加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二是7月10—13日,泸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持续加强技术力量支撑,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员跟班学习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三是市委编办于3月6日下发《泸水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泸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市应急局党委于3月16日下发《中共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董振春等三位同志任务分工的通知》,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队长1名,队员3名,具体负责实施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630476;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112号;电子邮箱:lssyjglj3630476@163.com。
中共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3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