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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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81676942-2023-21468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14:21:34
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派出第三巡察组以“常规巡察”方式对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2个党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监督(巡察时间自2023年2月28日至4月8日,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巡察时间)。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围绕“三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积极履职尽责,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发现违反党的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监督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设巡察联系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巡察联系箱将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1楼及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场所(受理时间为8﹕30—18﹕00,巡察结束后将撤除和关闭)。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和文春;副组长:鲁建芳,负责对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联系电话:15987316573
电子邮箱:lsxc003@163.com
微信号:lsxcz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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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根据本轮巡察的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
1.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886-3622904。
2.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0886-3629295。
3.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86-3621096。
特此公告
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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