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781676942-2021-180914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16:53:18
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2021年11月25日上午8时50分许,位于大练地街道鼎业·怒江广场一区庭院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立东第一时间带队前往现场处置事故,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大练地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及处置工作,经初步现场核实:建筑施工作业中起重机械塔吊吊钩坠落至地面击中地面作业工人致其死亡,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事故。截至目前,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事故发生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祖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董文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立东第一时间对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全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重大生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面保障泸水市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任务目标
严格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训”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重大生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
三、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建筑施工领域、道路交通领域等重点安全生产领域。
四、工作内容
严格落实《泸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市所有企业务必依法依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
项行动。严格按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祖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董文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立东第一时间对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提高认识,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务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漏
洞和不足,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务必组织开展全员的事故警示教育,重点对大练地街道鼎业·怒江广场一区庭院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学习,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目的。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
动。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严格对照《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泸安办发[2021]48号)的工作要求开展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品、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突出抓好“阔时”、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的主
体在于企业,所有企业务必严格依法依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抓好以下工作中:
1.组织开展工作部署。由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阔时”、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工作,务必全员参加。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工作。所有企业务必按照量身定做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标准》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并全面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所有企业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以大练地街道鼎业·怒江广场一区庭院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开展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四是组织开展全员的“阔时”、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节前安全生产教育。
4.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所有企业务必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一次演练。
5.加强现场管理。所有企业务必全面加强现场管理,严禁“带病”作业、违章(违规)作业,严防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亲自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务必亲自带队落实工作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与《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泸安办发[2021]48号)一并报送;
(二)强化责任追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把安全生产指标单列,作为绩效考核重要评分项目,大幅度提高分值比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红线”考核指标具体化并落到实处。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处重罚。在专项行动期间,所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务必做到严处重罚。
(三)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务必落实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保障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
泸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