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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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76942-2020-141012
发文机构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6-12 15:48:00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34200000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责职能:泸水市应急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属一级局隶属于市政府,属政府职能部门。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泸水市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职能转变。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泸水市水利局、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泸水市水利局、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泸水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泸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泸水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泸水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泸水市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泸水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泸水市水利局、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泸水市应急管理局,以泸水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与泸水市发改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泸水市发改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泸水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泸水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1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项目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应急共设12个职能室,主要有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及水旱灾害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调查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委办)、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装备财务规划和科技信息股、非煤矿山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泸水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科学防范安全风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主线,以实现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和有效控制一般事故起数为目标,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宣传工作;五是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管理改革措施落地,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工作,切实落实预防预警措施。六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导致了与上年增幅上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万元,上年结转1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万元(本级财力3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导致了与上年增幅上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导致了与上年增幅上升;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0,主要原因分析无。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万元;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2万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万元;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2.8万元;

6.2240101行政运行233.6万元;

7.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外交支出0万元;

3.国防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5.教育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19.1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16.金融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6万元;

22.其他支出0万元;

23.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

24.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86.5万元;

统发工资217.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7.5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13.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5.4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

住房公积金2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

办公费4.3万元;

水费0.2万元;

电费0.9万元;

差旅费5万元;

邮电费0.6万元;

培训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0.2万元

交通费2万元;

福利费1.7万元;

工会经费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万元;

救济费45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年初未安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0年度与中央配套事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0年度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事项本级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8人次。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增减变化原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导致今年经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重点项目预算本级财政未安排年初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安排运行经费人均0.57万元,泸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办公费4.3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水费0.2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42%;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电费0.9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邮电费0.6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差旅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培训费0.2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预算经费增加43%;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和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把财务审核关, 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合理计划和申报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实现财政预算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34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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