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污水乱排放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0 来源: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作者: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 索引号
- 74528014X-2026-277159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6-03-12 11:14:34
关于公开征集污水乱排放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严厉打击污水乱排、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污水乱排放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的污水乱排放问题线索,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建设或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生产废水、加工废水的行为;
(二)餐饮、住宿、洗车等服务行业经营者未规范设置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将含油废水或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周边环境的行为;
(三)居民小区、城中村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乱排至河道、沟渠、空地及地下水体的行为;
(四)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企业(户)未对养殖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土壤的行为;
(五)通过私设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水的行为;
(六)篡改、伪造污水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
(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排放、倾倒污水的行为;
(八)利用罐车等运输工具非法排放、倾倒各类污水的行为。
(九)其他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水体污染的污水乱排放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名称(或个人信息)、具体地址、污水排放时间、排放方式、污水特征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现场描述等),便于核查处理:
电话举报:0886-3888194(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邮箱举报:37859372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污水乱排放问题线索”,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来信举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地址:泸水市赖茂河生态园旁,邮编:673199),信封请注明“污水乱排放线索举报”。
现场举报:直接前往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办公地点,当面反映相关问题。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线索、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举报的,需提供可核实的有效线索,便于开展核查工作。
(二)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弄虚作假、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四、其他事项
(一)我局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实名举报人(匿名举报不予反馈)。
(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污水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自觉抵制污水乱排放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线索征集无截止期限,长期有效。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主动举报污水乱排放违法行为,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泸水。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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