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普法迎新春 文化浸润育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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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4528014X-2026-275783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6-02-04 14:09:59
2026年2月4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依托泸水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我们的节日·春节——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平台,深入泸水市叶子花居民社区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志愿宣传服务活动,以法治刚性结合文化柔性,于新春佳节前夕播撒生态文化种子,培育绿色文明新风。

文化搭台,普法唱戏
活动现场,在“生态普法到基层,法制护绿惠民生;美丽中国人人共建、中国美丽人人共享”的横幅下,泸水分局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创新“生态文化+”宣传模式。不仅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更着重阐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条文蕴含的绿色低碳生活理念。针对群众关心的“春节能否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志愿者结合《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从春节“除旧迎新”的文化内涵入手,引导居民理解“年味不在于烟尘,而在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新视角。现场发放的环保布袋、围裙等宣传品,鼓励居民将生态文化带入日常生活、传至邻里之间,让生态理念可知可感。

互动宣传,自觉践行
为深化宣传效果,活动现场开展了有奖采访问答。“您觉得绿色环保的春节可以怎么过?”面对提问,居民小李说:“我们朋友间现在互相发电子红包拜年,既环保又方便。”生态环境志愿者顺势引导:“电子红包不仅是形式创新,更是‘无废生活'理念的实践,这正是我们要弘扬的生态文化新民俗。”在分享环节,居民们踊跃提出悬挂LED灯笼、拍摄电子祝福视频、旧物改造利用等多种营造绿色春节氛围的小妙招,展现了从被动接收到主动参与的转变。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持续倡导“少开一天车、节约一度电”等绿色生活方式,生态文化正逐步从宣传倡议转化为社区的共同行动自觉。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及生态文化宣传品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将持续依托传统节日与重要普法节点,创新活动形式,持续开展环保科普“六进”、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法规约束的“要我做”,真正内化为文化自觉与生活习惯的“我要做”,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泸水筑牢生态文化根基。
编辑:法规宣教与督察股
初审:尚雪君
复审:段华春
终审:王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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