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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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28014X-2025-26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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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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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12:05:56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46700101000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水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02年12月,属一级局,与泸水市建设局合署办公,由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于2006年1月正式从建设局独立出来,独立办公,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0年1月1日上划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属二级局。全局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政策,并监督实施;
(3)对本市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八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综合业务股、水气土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法规宣教与督察股、自然生态股、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4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新增划定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6个,完成古登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源头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二)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以持续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排查、督察督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问题线索摸排为抓手,严格时间节点,倒排整改工期,强化跟踪指导,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扛牢整改工作责任。
(三)创新推进环境监测及执法,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农业面源污染、涉重企业地下水以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等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完成14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编制《泸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3-2028》,建成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站7个,实现声环境的实时监测。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人通过持证上岗考核,共通过14个监测项。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系列活动,紧盯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等违法犯罪,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常态化每月随机抽取12家企业进行检查,下发提醒函及整改通知16份,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起。进一步规范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对辖区内21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备案及规范整理归档,对15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进行依法披露,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助力泸水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要素保障,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守好底线,持续开展“环评服务下基层”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0个,备案24个,受理待审批项目8个,出具环评意见复函20余份、环评提醒函4份,发放环评办理告知书6份。督促指导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9家,排污登记178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五)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铸牢意识形态阵地,利用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泸水新时代宣讲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生态环境志愿者服务队等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科普生态环保知识,发挥好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社会各界了解环保、支持环保、践行环保,不断扩大生态环保宣传面,提升宣传影响力。着力实施生态文化建设工程,挖掘提炼泸水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宣传片、文学、摄影、美术等形式,提升宣传感染力,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精品,以生态文化力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生态环保宣教工作大格局,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泸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强化模范机关创建,全方位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以“三型”机关创建为抓手,在政策执行、畅通机制、优化流程上持续发力,优化完善14项制度,调整干部6人次,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标杆意识,破除思路短板弱项,力争在工作成效上争先创优。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每周一学、每月一讲等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219785.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8114.55元,占总收入的28.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131671.43元,占总收入的71.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60607.74元,增长119.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7638.46元,下降19.32%;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018246.2元,增长615.9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财政拨给项目资金多,因此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怒江州财政局未安排项目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2024年泸水市财政局安排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0元;2024年县域生态考2024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1000000.00元;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000000.00元;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8000000.00元;2024年春节慰问退休干部慰问金200.00元;2024年泸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保护区问题整改资金100000.00元,因此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217861.28元。其中:基本支出5354514.55元,占总支出的25.24%;项目支出15863346.73元,占总支出的74.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41087.84元,增长110.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342.53元,增长2.34%;项目支出增加11018745.31元,增长227.44%;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项目资金多,项目支出大,因此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2024年泸水市财政局安排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0元;2024年县域生态考2024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1000000.00元;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000000.00元;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8000000.00元;2024年春节慰问退休干部慰问金200.00元;2024年泸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保护区问题整改资金100000.00元,因此项目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4514.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10491.9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4022.60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6334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怒财建〔2024〕48号怒江州泸水市境内怒江流域重点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37600.00元,主要用于怒江州泸水市境内怒江流域重点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调查及报告编制。
2.怒财建〔2024〕48号高黎贡山泸水段外来入侵植物风险评估及监管对策研究专项经费396000.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泸水段外来入侵植物风险评估及监管对策研究。
3.怒财建〔2024〕13号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31471.43元,主要用于缴纳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
4.怒财建〔2024〕13号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退休干部。
5.怒财建〔2022〕28号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6.怒财预〔2024〕12号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7.怒财建〔2024〕13号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8.怒财建〔2024〕13号保护区问题整改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问题整改专项。
9.怒财建〔2024〕13号2024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855338.58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10.怒财建〔2022〕28号2022年县域生态考核专项资金1314.29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11.怒财建〔2023〕13号2023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141422.43元,主要用于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12.怒财建〔2024〕13号2024年泸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811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69%。与上年相比减少1457638.46元,下降19.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怒江州财政局未安排项目资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37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根据工资实际基数上调,因此社保缴纳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69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基数根据工资实际基数上调,因此医疗保险缴纳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1519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5.04%,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人员正常升薪、正常晋级晋档,故人员工资增加,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年初我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我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年初无预算,年度中期为强化驻村帮扶力量保障,该补助已按规定履行财政预算追加审批程序,资金为财政专项拨款,且严格按标准发放至驻村队员,用于保障其驻村基本生活,因此该项支出预决算有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1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总体情况。
-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71948.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17.25元,增长33.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999.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86.25元,增长3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1.00元,增长74.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831.00元,增长74.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948.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17.25元,增长33.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999.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186.25元,增长3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31.00元,增长74.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831.00元,增长74.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量大,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环境执法工作多,因此使用车辆的频率较高,且我单位的车辆老旧,故我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的业务帮扶指导工作次数多,故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行政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帮扶开展怒江州自然生态保护和监管督导调研工作、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0-37项省级验收工作、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自查及督导工作、环保督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022.60元,比上年增加34151.87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量大,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环境执法工作多,下乡的频次较上年增加,使用车辆的频率较高,且我单位的车辆老旧,故我们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差旅费较上增加,财政拨给的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因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040.65元、电费11825.55元、水费2859.80元、差旅费69761.00元、公务接待费1949.00元、工会经费53663.00元、福利费23575.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99.75元、其他交通费用111300.00元,退休人员办公费400.00元,邮电费20148.00元, 会议费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资产总额128247409.6元,其中,流动资产680082.00元,固定资产6191092.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376234.44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80383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831.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951.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99.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951.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13.7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经费。
环保节能:提高节能环保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监督索引号533300005467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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