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部分决算公开作者: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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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8014X-2020-148337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0-21 14:55:00
成文时间
2020-10-12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467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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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泸水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02年12月,属一级局,与泸水市建设局合署办公,由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于2006年1月正式从建设局独立出来,独立办公,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全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政策,并监督实施;对本市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机构情况

现本单位内设七个机构:局办公室、环评股、自然生态股、宣教股、污染控制股、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

3.人员情况

2019年年底我局现有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0名,财政补助人员10名)。2019年实有2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正科2人,副科2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财政补助人员15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努力就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泸水。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1.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我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创建所涉及的6个基本条件和26项建设指标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指标要求。2019年9月3日,泸水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正待省人民政府命名。这是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果,标志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标志着我市已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二是深化“放管服”,审批实行“零”前置,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113个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25个给予了环境保护行政审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技术审查。三是扎实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更是摸清污染源家底的良好契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清查阶段、入户调查阶段、核算阶段)。现已完成清查、入户调查阶段,正在进行核算阶段。污染源普查系统中泸水市共有工业源86家,集中式7家,移动源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7家,同时完成综合报表农业源N系列表5张,生活源S系列表71张;现阶段正在对污普基础数据进行经一步压实、核实企业数逻辑性、合理性,并根据系统质控信息进行及省厅审核内容进行举一反三进行修改,进一步核实系统中数据及企业信息,争取做到企业数据真确率达到100%。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我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举办了“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徒步走活动。此次活动共悬挂布标6条、放置展板10块,发放环保宣传册2100本、环保袋2000个、雨伞200把、环保围腰400条和各种法律宣传单1500余张。五是组织申报了《泸水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怒江州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赖茂河、玛布河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泸水市石缸河流域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等,拟争取项目资金22790万元。

2.协同努力,环境综合质量得到提升。按时上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截至11月30日,我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31天,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达标率100%;六库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223.6607万吨,COD消减量275.21吨,氨氮消减量38.37吨。确保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力争考核结果“稳中向好”,争取更多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3.突出重点,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一是关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擅自同意滨江郦景一期项目规划建设,造成滨江郦景一期B区项目部分楼盘毗邻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建设”的问题。整改情况:市住建局委托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泸水市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技改方案》,同时委托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建设泸水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该工程于2019928日已全部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1115日通过终验。是关于“市工业园区内涉及38户居民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工作还未编制搬迁规划”的问题。整改情况:泸水市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涉及农户38户,2017年前已完成搬迁入住16户。2016年6月老窝镇政府、泸水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了搬迁农户情况调查;2018年12月完成住房评估、土地收储测绘补偿测算;2019年3月份搬迁、土地收储补偿资金开始分批拨付到老窝镇,共计1300万元;2019年4月向已签订搬迁协议的群众兑现了第一期补偿资金980万元(40%的房屋建筑物补偿、45%的土地收储补偿),农户搬迁安置以统规自建、边建新房边拆旧房的方式进行,目前搬迁群众住房正在有序加紧建中,都已完成住房主体建设。老窝镇政府督促建设方加快施工进度,要求在11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住房建设搬迁入住,并同步完成拆旧复垦工作。2019年11月拨付第二期(40%)房屋补偿款1972012.10元。三是关于“市工业园区环保项目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今年3月4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纪华到怒江调研期间,对市提出“协调解决泸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问题”作了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培训会议精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式包括自行配套建设、或依托城镇处理设施、或依托园区的企业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关于依托园区内的企业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情况,即将某个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他企业经过预处理后进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前提是能有效处理、不留隐患、并由当地政府出具认可文件。现已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市工业园区各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监测并完成监测工作,现已将监测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四是怒江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均未通过验收,泸水市环境监测站目前尚不能开展工作。整改情况201765日经市编委会议研究,核定市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市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10名,人员编制已到位,现有持证人员有9人。正在制定泸水市生态环境监测实验楼建设方案。

4.民生为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主动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手段,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以确保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信访案件处理程序规范化。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件20件,办结20件,结案率100%。二是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震慑力。强化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适时对案件进行后督察。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件,处罚金额201.96万元,查封扣押4家,下达整改通知46份。案件数量及处罚金额创历史新高。三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弃渣弃土和扬尘管控专项检查,对我市辖区内15家临时采石场、3家矿山企业、7家园区企业、保泸高速公路、美丽公路及美丽公路南沿线等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项目32家次,发现问题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四是核发1家废旧电池收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网上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28家,网上转移联单填报27件。五是认真“清废行动”核查及整改工作,我市根据生态环境部提供的“清废行动”问题清单的经纬度,对涉及矿山、物料堆场等10个点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进一步查清非法贮存、倾倒固体废物的实际情况,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并实施分类整改。对清运处置难度小的,实施立行立改,尽快完成整治。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上江镇毛毛山大理石加工厂遗留的弃土石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在怒江昆钢水泥厂、市工业园区各硅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实行第三方监管,全面排查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二是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深入实施“水十条”、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经各地推荐、网上投票、专家评审和公示,怒江州泸水市丙舍桥水站自动监测站推选为生态环境部首批100个“最美水站”之一。组织申报了《泸水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怒江州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赖茂河、玛布河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泸水市石缸河流域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等,拟争取项目资金28549.38万元。完成了《泸水市鲁掌镇鲁腮河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三是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完成《泸水市企业用地土地调查》《泸水市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

6.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我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共下派了5名驻村工作队员到佑雅村开展扶贫工作。一是“五个逐一”、“回头看”和2019年动态管理工作中多次遍访了全村共计345户建档立卡户,摸清建档立卡户基本信息,并在云南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了118户已脱贫户的“回头看”标记和在国办系统中完成222户预脱贫户的标识工作。制作佑雅村脱贫攻坚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完成退耕还林花椒种植2000亩、芭蕉芋套种350亩、中蜂养殖150箱、核桃提质增效1200亩、无刺酸木瓜种植460亩、重楼种植10亩、茶叶种植1000亩。二是积极动员群众进行易地搬迁房屋抽签工作及搬迁户的拆旧复垦工作,实现了2019年6月底拆旧复垦率达100%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完成179户易地搬迁户的抽签任务,抽签率98.35%三是劝返了5名失辍学学生,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无因病因学辍学的情况,入学率达100%四是“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深入佑雅村新村小学开展了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捐赠了教育基金、碳素笔、水杯、垃圾桶等共计5千余元的学习生活用品。五是“七一”建党节与佑雅村党支部开展共创共建活动。开展万名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名领导干部驻村办实事、千名党员干部志愿帮扶服务、表彰优秀党员等系列活动,开展脱贫攻坚知识有奖竞答、射弩比赛、摆时对唱等活动。同时,为佑雅农村书屋捐赠了图书、慰问了困难党员5名、表彰了优秀党员5名,活动投入共计7730.9元。六是我局与农行怒江分行、村三委精诚团结,共同推动了“怒江花谷”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发动群众分两批种植叶子花共计3500株,树桩月季10株,盆装月季25盆,格桑花、太阳花、百日菊等播种20亩,龙竹苗2200株,投入经费约5.5万元。在扶贫工作队员的努力下,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9年“扶贫先进单位”。

7.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作风建设工作常态,时刻紧盯婚丧喜庆、公务接待、外出培训、差旅费报销等违纪易发高发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教育,警醒全局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让干部职工熟知“危险”、不敢“冒险”、守住“红线”,营造干事成事的安全环境。二是要围绕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强化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加强对各股室落实重点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日常督察、重点检查、跟踪问效等方式抓好监督落实,通过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提醒,传导责任压力,使党员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及时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议事程序,邀请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议修改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成员列席会议监督班子决策情况。先后召开15次局务会研究大额资金审批、重大行政决策等议题,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健全完善相关业务工作和单位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力求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干部秉公用权,坚决杜绝徇私枉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94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88.89万元,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1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5.96%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我局有几个项目实施增加了大量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5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91万元,占总支出的43.57%;项目支出541.18万元,占总支出的5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12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0万元,项目支出874.70万元,较上年减少283.42万元,减少了22.8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的项目还没有竣工,项目资金没有支付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1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3.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的项目还没有竣工,项目资金没有支付完。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泸财预〔2019〕222号2019非税收入罚没款支出47.50万元,用于行政执法;2.泸财预〔2018〕362号2018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支出0.22万元,项目已完成;3.泸财预〔2018〕220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67.63万元,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4.怒财预〔2019〕78号环境监测与监察费支出77.11万元,用于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5.泸财预〔2018〕136号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经费支出10.83万元,用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工作;6.泸财通〔2019〕1号六库镇环境综合连片整治费用支出228.83万元,用于六库镇环境综合连片整治项目建设;7.泸财预〔2019〕78号2019年县域生态考核经费支出100万元,用于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8.泸财预〔2019〕165号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支出5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83.42万元,减少了22.8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的项目还没有竣工,项目资金没有支付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我单位社会保障支出中的医疗保险金、公务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3%。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食宿补助支出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和发放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27.59万元,购房补贴17.1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9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4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45.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较大,是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较高。车辆用途主要是为脱贫攻坚及下乡开展工作,在山区行使油耗较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5万元,增长3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6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8.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较大,是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和油料费用较高。车辆用途主要是为脱贫攻坚及下乡开展工作,在山区行使油耗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占76.8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2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3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行政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生态文明是创建工作接待和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4万元,增加了118.4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开展污普、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执法力度加强、职工为提高业务水平参加培训的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开展污普、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执法力度加强、职工为提高业务水平参加培训的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743.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3.05万元,固定资产385.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32.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8.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46701111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46701111


包含附件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0102209335031820201029093822993.docx [下载]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2019决算公开数据2020102209340671420201029093942678.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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