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三举措”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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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4528014X-2010-85965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0-01-07 14:22:14
泸水县老窝硅工业园区从正式批准建设至今,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要求,三措并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统一,探索了一条边疆贫困地区发展新型工业化的道路。
一是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园区建设之初就明确提出“环保优先,科技支撑,矿电结合,打造中国绿色硅谷”的理念,把环境建设和保护作为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优先保障,并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现入园企业中,宏鑫硅业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环保投资850万;宏盛锦盟硅业有限公司总投资4880.49万,环保投资600万;瑞巍有限公司总投资4900万,环保投资850万;金盛硅业有限公司总投资4960万,环保投资850万;泸水金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5000万,环保投资850万。环保投入占总投资的比重为16.2%。
二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目前园区已有7家入园企业,其中电力企业2户,硅冶炼企业5户,总投资6.5亿元,设计生产能力为25.5万吨/年。整个工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于2009年11月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审。5户硅冶炼企业1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了行政审批,2户报告书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户环评大纲通过专家评审,2户电力企业环评报告通过行政审批,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做到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健全监管制度。主要措施是:实行废气、废水、污水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管;园区内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设备故障报告制度;各企业都成立环保机构,并配置环保专职人员和环保统计员,并在老窝乡荣华村委会聘请4位热心环保事业的村民为环保义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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