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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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243001-2021-179382
发文机构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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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1-18 15:40:35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50001000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目前,全市共拥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户数12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户数3126户,危险货物运输3户;等级客运站(场)6个,其中,农村客运站4个、三级客运站2个;机动车维修业户222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9户,客货运从业人员6108人;客运线路31条,其中县内班线(农村客运线路)17条、县际班线4条、市际班线10条。营运车辆共计3924辆,其中,普通货物运输车辆3034辆、危险货物运输36辆、出租车212辆、公交车60辆(其中:新能源车32辆)、农村客运车辆合计424辆、班线客运车辆158辆。                        

2.依法行政,积极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根据上级相关“打非治违”文件精神,针对我市客运市场中存在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以及串线经营等道路运输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实际情况,我所高度重视,以加强对 “货运源头”、“两客一危”重点企业、车辆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年“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道路运输从业者及社会群众广泛讲解宣传非法违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已年初打击“三非”违法行动为契机,多次联合交警、市政、路政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建立“一牵头,三联动”长效机制,大力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推动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强

以道路运输政务服务分中心为载体,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推动依法审批和依法行政。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办证大厅、客运站等人流聚集区域,建立悬挂有关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安全等内容,在廉政文化角摆放书籍、报刊、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切实把市运政管理所依法治市宣传工作从局部延伸至整体,从干部职工拓展到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推动“七五”普法工作中,市运政管理所率先垂范,抓好班子运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定不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党内决策的基本制度,并按照要求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了1名法律顾问,班子在做重大决策时,将法律顾问的意见作为重大决策依据。三是结合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春运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点时段为契机,通过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我所积极向社会开展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4.源头治超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开展源头治超工作。不断加强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无节假日的长期派驻治超点执法人员,有序推进源头治超工作

2积极做好源头治超宣传工作。为加强全市源头治超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成果,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严格管理,强化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规范货运装载行为,从货运装载源头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我所组织人员对进入辖区内怒江昆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怒江宏盛锦盟硅业有限公司等源头企业和各乡镇进行源头治超宣传;同时对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治理与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当场与其签订了《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责任书》。

5、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不断规范

1)城市公交管理逐步规范。不定期组织公交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掌握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困难与问题并尽力协调解决。

2)出租汽车市场的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违规违章行为的治理整顿并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一年来,我所主要通过受理群众投诉与组织开展违规违章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教育学习等方式,从严查处与及时纠正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9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80.8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财政持续加大农村客运市场、出租车公司、城市公交车公司燃油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4万元,占总支出的33.29%;项目支出666.84万元,占总支出的66.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增加65.69万元,增加了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的项目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付量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绩效工资,以及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28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客运市场、出租车公司、城市公交车公司燃油补助进度加快,增加拨款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6.92万元,增加190%,主要原因:农村客运市场、出租车公司、城市公交车公司燃油补助,因此造成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4.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25万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0.6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食宿补助支出6.5万元,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3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5%。主要用于农村客运市场、出租车公司、城市公交车公司燃油补助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增2.17万元,增1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7万元,增1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车辆年限长、磨损大,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万元,占95.9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增加培训次数。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万元,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万元,与上年减少了0.66万元,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资产总额40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61万元,固定资产9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8.4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去年未付的出租车公司、城市公交车公司燃油补助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9.95

310.61

99.34

50.21

28.33

 

2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500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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