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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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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6242068-2010-72938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0-04-23 09:31:16
泸民发〔2010〕4号
泸水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成立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委各股室:
根据《泸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泸政发〔2010〕3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领导,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泸水县民委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欧地保(县民委主任)
副组长:赵文辉(县民委副主任)
成 员:和路光(县民委主任科员)
和前四(县民委办公室主任)
何建益(县民委经济股股长)
何林骏(县民委党支部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由和路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民委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日常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机构 通知
抄报:州民委。
抄送:县政府办,县督察室,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县人事局
泸水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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