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566237058-2021-17986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6 15:42:25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31601000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纳入本级预算的行政管理单位,是人民政府主管的独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泸水实际,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3.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职工工伤认定的调查及原始材料的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4.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全市事业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州人社局做好事业人员考试聘用、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各类人才来泸水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退休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最低价位。
8.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10.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11.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2.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泸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泸水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泸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泸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2)与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业扶贫工作强力推进。
(1)就业再就业情况。1至11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85人,完成目标任务2050人的106%,比上年同期下降0.8%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2人,完成目标任务230人的109%,比上年同期增长0.03%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6人,完成目标任务180人的120%,比上年同期增长0.09%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7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0% ;开发公益性岗位110人,完成目标任务80人的137.5%,比上年同期下降31.3% ;城镇登记失业率3.33%,控制在4.3%以下。
(2)创业担保贷款情况。1-11月,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 137人,放贷金额为2010万元,带动就业257人,完成目标任务148户的92.5%;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数40人,放贷金额600万元,带动就业41人。
(3)新增高技能人才。2020年,全市共有128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职业资格评定,其中:申报技师105人,申报高级工19人,申报中级工4人。共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40人参加考核评审,37人取得任职资格,其中:技师17人,高级工16人、中级工4人,完成目标任务25人的148%。
(4)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0000余个,吸引了6000多人参与招聘活动,其中登记求职2000多人。发放招聘简章、补贴政策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全程为求职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依托六库恒信信息公司提供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泸水几家人才机构的招用工登记信息开发了“泸水市人力资源中心公众号”发布招用工信息,负责搭建了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使用,截至目前为25家招聘企业发布招用工信息,到窗口登记求职130人,成功推荐就业70人,其中推荐残疾人2人。
2.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覆盖。
(1)社会保险基金参保征缴及支付工作完成情况。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000人(其中:在职5277人,退休1723人)征收基金10,992.85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12626.81万元(其中:统筹内8,725.25万元,统筹外3,901.56万元);②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人数为5641人(其中:在职4821人,退休820人),征收基金1,401.50万元,转移性收入100.61万元,发放企业养老保险金2,288.88万元,转移支出50.84万元;③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7853人(其中:参加职工工伤保险10542人,高风险行业参保7311人),征收基金168.31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金182.14万元;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实际参保105789人(建档立卡人员参保人数为50754人,非建档立卡人员参保人数为55035人),其中享受待遇22184人(其中: 建档立卡人员有9292人,其余人员1289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88人。基金筹集:全市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875.75万元(其中:政府代缴260.66万元),政府补贴收入:2,942.00万元。待遇发放:全市共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2,222.25万元(包含55至59周岁重症残疾人发放待遇18.59万元)、丧葬补助金75.8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26.48万元;⑤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82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500人的105.55% ,基金征缴收入9.71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户数66户,完成目标任务38户的173.6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惠及职工1357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人的11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64.8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0万元的162.05%。
(2)2020年职业年金记实完成情况。2020年10月泸水市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全面完成了119人 ,记实资金196.66万元(包含收回去年记实资金31.06万元,今年的记实资金165.60万元)。
(3)2020年2-10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保险费免征、减征完成情况。①企业养老保险免征政策执行情况。泸水市2020年2-10月份执行阶段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免征单位缴费部分,涉及参保单位202户(1692人),免征2-10月的工资基数为:5,251.67万元,单位部分免征率:16%,免征单位缴费部分金额为:840.27万元。②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政策执行情况。2020年5月22日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缓缴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1家,即怒江正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缓缴的个人部分2、3月份月金额为:1.52万元,涉及40名企业员工;缓缴个人部分4月份月金额为1.4万元,涉及38名企业员工,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口头申请5月份开始不在缓缴养老保险费用,截至10月31日,泸水市无养老保险缓缴单位。
(4)工伤保险免征政策情况。①企业工伤保险免征政策执行情况。2020年2-10月,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工伤保险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参保单位222户4045人。2-10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13,049.77万元,免征的金额为:42.37万元。②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免征政策执行情况。截至10月30日止,共有15家按项目参保单位享受到优惠政策,免征金额为:14.38万元。
(5)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2020年7月31日,企业退休人员共计831人符合调待,1-7月共补发95.06万元,月人均增资额为164.33元,7月31日完成兑付工作。2020年7月31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调待审核工作,共有1673人符合调待,1-7月补发227.66万元, 月人均增资194.40元。7月31日已全额兑付调待金额。
(6)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共审核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含灵活就业人员提交的退休材料49份,登记退休38人,办理退休证39本。
(7)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工伤案件的立案、调查、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从申请、受理、调查取证、作出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方面,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收到工伤认定申请71件。其中认定57件,不予认定4件,中止认定2件,调查核实阶段8件。受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复发确认34件、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4件。
(8)金融社保卡业务工作。2020年州局下达我市制卡目标任务数15.3万张,截至11月24日,我市共提交制卡16.2万张,其中:制卡成功15.4万张,制卡中(部分制卡失败) 6.1万张,电子社保卡申领13508人。
(9)高校毕业生实名报到登记、档案托管、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工作。累计保管大学生档案4166份,办理大学生存档375份,提档87份,大中专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610人,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100人,报到登记610人中按学历分,研究生学历以上5人,本科学历255人,专科学历265人,中专学历85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资料500多份;实现就业人数170人,专升本35人,应征入伍10人,就业见习4人。
(10)就业创业证、境外边民务工登记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停保登记的办理登记工作。累计办理就业创业证1608册,其中登记就业693人,登记失业915本;为境外边民办理境外边民务工登记证46本,办理延期10人;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停保登记共303人,其中做参保登记209人,做停保登记4人。
3.人事人才工作稳步发展。
(1)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应参加考核人数3664人,实考核人数3646人(19人因长期病假半年以上,不参加考核);其中:优秀等次543人,合格等次2990人,基本合格等次1人,不合格等次6人,未定等次106人。行政工勤应参加考核人数194人,实考核人数193人(1人因长期病假半年以上,不参加考核);其中:优秀等次12人,合格等次169人,不合格等次3人,未定等次4人。
(2)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各单位考察和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员76人,经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共计20人进入体检环节并体检合格,目前19人上岗,1人放弃。二是根据《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和《泸水市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完成了教育系统16人的公开选调工作。
(3)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等工作。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项招聘等的用人计划申报和聘用工作。完成我市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事业人员109人(其中:教体系统54人,卫生系统8人,市文旅局特招特聘2人)。目前,公开招聘已完成教育系统61人的聘用工作;完成市文旅局特招特聘2人的聘用工作;2020年完成教育、卫生系统613专项招聘167人聘用工作。其中,教育系统137人,卫生系统30人。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20年全州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怒人社通〔2019〕269号)文件要求,2020年全市计划引进紧缺学科高中教师30人、卫生系统紧缺专业人才7名、广播电视播音员2名。目前,实际引进27人(市卫健系统1人、教育系统24人,市融媒体中心2人)。
(4)做好2020年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79家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自查工作。经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自查并上报清理情况,我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1207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970人(含机关工勤人员),企业57人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5)“省突”和“省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依据省、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等额推荐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参加“省突”和“省贴”评选工作,充分发挥选拔奖励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6)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制定了我市2020年专业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好我市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其中,建筑工程系列共有7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共有3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资格;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共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资格;教育系列共有39人取得初级资格、61人取得中级资格。按照《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文件的通知》(怒人社通〔2020〕107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我市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我市定向评价工作顺利推进。2020年我市取得高级职称定向评审有63人(综合工程系列4人、文化系列1人、林业系列5人、农业系列3人、教育系列50人。)
(7)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根据《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0〕152号)文件通知,开展我市2020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推选了高俊燕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董家红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8)工资福利工作。①工资晋升档次有47家单位共174人,月增资28,021.00元,月人均增资161.00元;事业正常升薪有78家单位共3,620人,月增资28.57万元,月人均增资0.008万元;②从4月初起启动2019年度第13个月工资审核工作,截至5月完成审批工作,涉及93家单位,共计12,706,256.00万元;③根据《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号)和《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文件精神,调整了144人岗位津贴;④完成了2018年、2019年度年终绩效奖励金审核工作,2020年1月完成了2018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审核,涉及95家单位,共计7,569.00万元,2020年5月补发了2019年5-12月暂停发放的绩效工资共计9,480.00万元,6月完成了2019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审核,共计4,574.00万元
(9)档案管理工作。①完成63个单位600个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档案整理结束并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室;②2020年共接收人事股交到档案室257份新录用人员档案,接收37名退休人员材料并进行归档;③专项审核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的45人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重新认定,统一组织对全市事业及工勤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完成审核850卷,其中需要认定年龄的有180人。
4.劳动关系工作和谐稳定。
(1)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情况。①下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处罚告知书2份,追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0万元。下达整改通知书知书21份;②截至2020年11月中旬共办结案件94起,涉及劳动者1008人,追回并兑现到农民工手中拖欠资金1,088.85万元。其中处理舆情和转办案件13起,达到投诉人满意,转办单位满意。
(2)日常巡查工作。①检查全市用工单位120户,补签劳动合同 650余份,责令整改不合法不合理单位规章3户;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14天,开展专项清理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共清查企业90家,未发现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违法行为;③联合公安、市场监督、教体局开展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清理行动两次共8天,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共检查110家用工单位,其中:超市4家,宾馆食店30家,洗车场10家 ,小卖部3家,KTV、酒吧23家,网吧10家,建筑企业30家,共涉及农民工3650人。检查中未发现非法使用童工,非法扣留工人证件等情况;④到各建设工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累计接受现场咨询2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
(3)建立和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我市自2006年开始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以来,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503.6万元,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
(4)针对性开展建设项目经理业务培训会及实地宣传。一是2020年4月27日,在我市人社局集中召开项目经理业务培训会,安排学习了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政策,并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项目经理要切实抓好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此次参会项目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共计28人,涉及建设项目19个,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有效遏制欠薪势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进工地、企业进行宣传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政策15家,涉及农民工450余人,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也提升了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
(5)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截至2020年11月25日,泸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件35人,其中立案受理22件,涉及劳动者22人,涉案金额为88.93万元。不予受理8件13人。立案受理的22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调解结案7件7人,调解结案金额为35.09万元。裁决结案11件11人,撤诉结案4件4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
(6)劳动合同管理工作。①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备案2491人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联备案943人次;②圆满完成国家对企业的薪酬调查工作,共上报调查企业23户,涉及调查职工113人;③实现企业用工备案的动态管理,在线登记用人单位424户,用人单位备案5983人,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16%,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95%。
(7)国家安全工作。全市人社领域未出现一起相关危害国家安全稳定的事件,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安全保存,没有发生人员信息泄露,人社安全工作稳步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7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2.07万元,占总收入的90.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25.26万元,占总收入的9.02%。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8,178.21万元,增长190.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分项目资金投入量比上年增加,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珠海帮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等项目;二是本年新增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项目;三是本年新增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5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54%;项目支出11,255.21万元,占总支出的89.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比上年增加8,256.19万元,增长190.8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分项目资金投入量比上年增加,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珠海帮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等项目;二是本年新增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6.24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比上年减少597.16万元,下降31.0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医保中心和军转办转隶,上年基本出中包含医保人员和军转人员费用,也包含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而本年基本支出中无医保军转人员费用。
基本支出1,236.24万元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大学生村干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办员的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人员经费支出中除大学生村干部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代办员外,根据本单位全年发放工资715人次计算,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年人均19.64万元。
基本支出1,236.24万元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根据本单位全年发放工资715人次计算,日常公用经费年人均1.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55.2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853.34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分项目资金投入量比上年增加,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珠海帮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等项目;二是本年新增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本年财政拨款资金3,790.1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1.14万元,总支出3,704.6万元,完成率达96%。该项目主要用于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2,766.5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16.8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0.5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2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站“易迁点”服务点50.00万元、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费补贴299.93万元,职业介绍补贴0.50万元,公益性岗位特岗补贴25.85万元,一次性交通补贴2.41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12万元,共计3,704.6万元。
2.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项目预算资金4,500.00万元,完成支出4,5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除广东省外),发放务工奖励金13213人,发放金额为4,500.00万元。
3.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项目预算资金1,205.00万元,完成支出1,20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技术技能培训、群众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情况为技术技能培训人数1175人,群众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00人,项目按时完成。
4.珠海帮扶资金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该项目年度资金总额2,181.77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599.55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0.24万元,其他资金1,531.98万元。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主要用于输送务工员的交通补贴、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奖励金及生活补贴、输送工作人员差旅费、动员宣传费提供组织发动奖励等费用支出1,439.25万元,其中稳定就业奖励金769.17万元,驻珠海工作站工作经费2.00万元,就业服务站(点)工作经费35.00万元、就业用服务站(点)建设经费46.00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6.00万元,共计1,556.25万元。
5.2020年度农村人口素质提升培训项目资金(讲习所项目):预算资金31.00万元,其中培训资金30.0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2020年泸水市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挖掘机操作工技能培训50人30.00万元,项目完成率99%。
6.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31.00万元,完成支出3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失业职工临时生活补助17人2.55万元,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稳岗补助28.45万元。
7.2019年第四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完成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0.50万元,完成支出0.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防艾宣传材料费,发放宣传单5620份。
9.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级代办员州级补贴:项目预算资金8.21万元,完成支出8.2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3.30万元,完成支出13.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2020年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6.60万元,完成支出1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对全市83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春节慰问活动。
12.脱贫攻坚退出考核行业部门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20.00万元,完成支出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2020年驻村(点)队员食宿补助:该项目年度资金总额7.2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22万元,完成支出7.2万元,预算执行率99%。
14.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创业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7.68万元,完成支出13.23万元,预算执行率30%。该项目预算执行率偏差的主要原:资金拨入时间晚,项目实施时间不足。
15.201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经费:项目预算资金60.2万元,完成支出5.53万元,预算执行率9%。该项目预算执行率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村干部考录入行政事业单位,本年末村干部人数0人。
16.新聘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经费:该项目年度资金总额109.66万元,其中其他资金109.66万元,支出109.66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17.怒江州高黎贡山移民群众脱贫发民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资金总额24.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24.12万元,支出24.12万元,项目完成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高黎贡山移民群众的村组公路卫生员岗位补贴11人,1500.00元/月.人,19.80万元,养老保险4.04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共支出2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7.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3%。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52.53万元,增长165.3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部分项目资金投入量比上年增加,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珠海帮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等项目;二是本年新增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9%。(1)行政运行779.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78.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代办员补助和2020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活动经费;(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5).职业培训补贴112.62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用工等人职业技能培训费;(6)社会保险补贴4.7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7)公益性岗位补贴445.8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8)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2.4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费用;(9)就业见习补贴10.5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10)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217.57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输出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专家工作站经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大学生创业补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资金订做防艾宣传材料;(2)行政单位医疗27.7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事业单位医疗9.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公务员医疗补助18.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支持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稳定岗位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32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7%。(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2.8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绩效、食宿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2)生产发展37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技术技能培训、群众素质能力提升培训);(3)其他扶贫支出5,862.4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技术技能培训、群众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补),珠海帮扶资金劳动力转移就业费用,2020年驻村(点)工作队员食宿补助。(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3.3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5)其他农林水支出24.12万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移民群众的村组公路卫生员岗位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和培训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预算的36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4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6.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劳务输出力度,社保、就业、劳务输出等政策宣传工作下乡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高,导致公务用车燃油费偏高;二是因为我单位车辆年限长、磨损大,导致公务用车维修费偏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16万元,增长183.55%。增长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年,下乡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高于上年,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高于上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支出一致,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6.24万元,增长196.98%;增长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年,下乡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高于上年,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高于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45.61%。下降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占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履职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理市就业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组8人一批,接待用餐1餐,费用0.1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5万元,与2019年对比,减少86.46万元,下降49.8%。减少原因是2018年未使用完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重新下达泸财通〔2019〕1号中,列支在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中,而本年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全部列支在项目支出中,故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80万元、水费0.71万元、电费3.14万元、邮电费0.9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0万元,差旅费7.84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工会经费4.29万元、福利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3万元等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7,25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32万元,固定资产93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102.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8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增加943.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64平方米,账面原值47.7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行 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 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255.21 | 213.32 | 939.34 | 741.71 | 26.18 | 0 | 171.45 | 0 | 0 | 0 | 6,102.55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按组织形式划分:集中采购69.4万元,分散采购698万元。
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698万元,电子卖场6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结效自评结果:2020年我单位财务支出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市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机关财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各项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7255.51万元中其他资产6243.83万元是受托代理资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此笔资金为临时代管资金,2019年以前都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核算,从2019年起并入行政账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种政府行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100331601111
包含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