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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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6237058-2021-17947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9 14:33:09
- 成文时间
- 2021-11-18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促进脱贫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0]82号)相关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我州各县(市)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各县(市)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现怒江大龙唐洗涤有限公司申请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补贴人数12人,补贴标准:发放工资额(150 941.00元)*15%,补贴金额22 641.15元.现将给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
二、如对拟公示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3623383(就业局)。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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