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尹丽云等3人使用 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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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6237058-2021-16363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23 11:22:31
- 成文时间
- 2021-05-23
- 废止时间
- 2021-05-30
依据《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延长尹丽云同志公益性岗位期限的申请》(泸检发[2020]10号)和《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关于公益性岗位延期聘用申请书》(泸片卫发[2021]7号)的申请内容,我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1年3月17日和5月21 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并根据云财规[2018]2号文件第八条和云政发[2017]58号文件第19条的内容,同意尹丽云、董绍林、张啟政三位同志延长聘用公益性岗位一年。现将三位同志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
尹丽云,男、泸水市老窝乡银坡村人,残疾人证号53332119930216***122,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任公益性岗位后勤岗,到期后同意延长聘用1年到2022年2月止。
二、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
董绍林、男、泸水市片马镇下片马村人,残疾人证号53332119791228***644,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在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任公益性岗位后勤岗,到期后同意延长聘用1年到2022年4月止。
张啟政,男、泸水市片马镇下片马村人,残疾人证号53332119621225***444,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在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任公益性岗位后勤岗,到期后同意延长聘用1年到2022年4月止。
三、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2021年5月30日
四、如对以公示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3623383 (就业局) 3630449(局办公室)
特此公示
泸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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