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5月份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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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6237058/2011-90928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1-05-05 15:25:00
关于拟拨付5月份劳动保障协管员
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文件精神,现就拟拨付劳动保障协管员5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泸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批准文件及日期:
泸劳社发[2011]34号批准4人(陈晓亮、杨雷、鲁剑、徐金彩),2011年2月—2013年1月,高校毕业生;泸劳社发[2010]27号批准1人(密玉兰),2010年6月—2011年5月,失业人员;泸劳社发[2010]13号批准3人,(祝芹晶、麻春兰),2010年2月—2011年1月,失业人员;泸劳社发[2010]54号批准1人(余艳梅),2010年11月份起(视为3年),失业人员;泸劳社发[2009]45号批准4人(何建英、李学军、鲍凤庚),2009年10月份起(视为3年);泸劳社发[2010]40号批准2人(杨继芳、香和妞),2010年7月—2011年6月;泸人社发[2011]59号批准2人(继续聘用祝芹晶、麻春兰),2011年2月—2012年1月;泸人社发[2011]60号批准2人,苏永慧,2010年10月—2011年9月,范晓剑,2010年8月—2011年7月。共计15人。
三、享受人员及拟发放金额:
1、李学军男740元
2、范晓剑男740元
3、杨雷男740元
4、鲁剑 男740元
5、陈晓亮男740元
6、密玉兰女740元
7、祝芹晶女740元
8、何建英女740元
9、杨继芳女740元
10、麻春兰女740元
11、余艳梅女740元
12、香和妞女740元
13、鲍凤庚女740元
14、苏永慧女740元
15徐金彩女740元
合计:壹万壹仟壹佰元整(1110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5日—5月11日,如对以公示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3623383(泸水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3630449(泸水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办公室)
3630448(泸水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室)
此公示:
泸水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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