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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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2995224-2024-25283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10:38:29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50201000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地区配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防震减灾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依法管理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工作,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网点和设施,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5.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6.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及时报告震情和地震预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地震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7.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8.负责地震宏观联络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宣传网的建立与维护。
9.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10.完成州地震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地震监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警水平。一是加强地震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地震仪器正常运转。二是按月督促村(社区)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员上报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对发现宏观异常的现象及时进行核查,确保上报信息科学、准确。三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有序推进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地震台)迁建工作。
2.加强震害防御工作,提升全市防震减灾处置能力。一是稳步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二是强化抗震设防要求,加大抗震设防监管力度。三是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灾害处置能力和基本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做到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通过培训,全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进一步认清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升了地震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一是开设防震减灾“每日一学”。二是加强与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联系,在电视、广播(应急大喇叭)、抖音等平台播放我局制作的傈汉双语《地震逃生36计》音频及《地震逃生20计》宣传视频。三是深入学校、党政机关、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区域开展科普讲座及指导应急疏散演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震害防御股、监测预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为泸水市地震局。
纳入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691705.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1705.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3842.61元,增长23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3842.61元,增长238.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少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了项目,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691705.31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212.88元,占总支出的26.48%;项目支出3449492.43元,占总支出的73.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3842.61元,增长238.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619.91元,增长4.07%;项目支出增加3255222.70元,增长167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了项目,故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212.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5914.05元,占基本支出的9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98.83元,占基本支出的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949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11月6日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资金支出14373.5元。
2.遗属补助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金额11136.00元,用于离休遗属人员补助经费。
3.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专项资金6260.00元,用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4.2022年—2023年驻村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5.2022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3499.73元,用于结算2022年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支出。
6.防震应急视频网络互联互通资金10000.00元,用于维护防震应急视频网络互联互通网络。
7.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8749.82元,用于部门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
8.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台迁移项目专项资金3349673.38元,用于推进项目开展。
9.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00.00元,用于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10.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金额800.00元,用于春节走访老干部慰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170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03842.61元,增长238.05%,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了10个特定目标项目,故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49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95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大病、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7646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8%。主要用于地震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十三个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绩效及开展防震减灾日常工作的运转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防震减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委、州委、市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精神,厉行节约,年内未开展接待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地震局资产总额3882436.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38.4元,固定资产513924.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49673.38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015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4598.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97693.3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0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0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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