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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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995224-2023-23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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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水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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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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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3-12-13 10:37:14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50201000
泸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地区配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防震减灾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依法管理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工作,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网点和设施,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5.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6.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及时报告震情和地震预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地震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7.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8.负责地震宏观联络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宣传网的建立与维护。
9.负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10.完成州地震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泸水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泸水市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盯震情形势,全面推进新时代泸水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一是筑牢“震情第一”观念,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核心业务。二是主动作为,努力凝聚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合力。三是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完成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泸水市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87,8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86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774.07元,增长3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774.07元,增长37.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级、五险一金随年度核定逐年增加,二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部门新增了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台)迁移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87,862.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592.97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194,269.73元,占总支出的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1,774.07元,增长37.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130.34元,增长20.51%,项目支出增加178,643.73元,增长1,143.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人员薪级、五险一金随新年度核定逐年增加;二是2022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部门新增了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台)迁移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地震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3,59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2,026.01元,占基本支出的9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66.96元,占基本支出的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269.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2022年度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展防震减灾专项项目3个,年度支出6429.73元,用于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五个一活动、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活动。
2.推进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台迁移项目,年度支出168840元,完成了背景测试、台址勘选、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3.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年度支出19000元,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了钻孔资料收集入库、1:25万地震构造图、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86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1,774.07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级、五险一金随年度核定逐年增加,二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部门新增了泸水市观测山洞(六库台)迁移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17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06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36,59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地震事业机构、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和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2022年度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工作,年内也未进行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工作,故未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地震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泸水市地震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水市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377984.53元,其中,流动资产17780.43元,固定资产36020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8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46.28元,主要原因为年度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农林水支出指办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指单位及在职职工合计缴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住房储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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