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泸水市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65号的答复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356033305-2019-123911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安全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9-12-20 10:38:00
C类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泸水市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65号的答复
尊敬的李春林、肖志军、胡忠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政府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文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政府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文件》,符合我市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对我市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不断促进起到积极的作用。
您建议“在市场准入、经营运行、审批许可、招投标等方面,本土民营企业受到很大限制,为规范公平公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议政府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文件”关于这一建议,1.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怒办发〔2018〕23号)、要求,根据泸水实际,泸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切实用好、用足、用活政策,相关政策的完善,进一步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2.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发展信心,破解发展难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精神,结合泸水市实际,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起草了《泸水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同时及时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8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已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泸水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给予审议。3.我局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24号),结合泸水实际,草拟了《泸水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已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泸水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请市人民政府给予审议。
在此,对你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杨何清 电话:36250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