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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大黄山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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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9801551-2021-174560
发文机构
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23 10:06:43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大黄山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的规定,经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对泸水市上江镇大练地大黄山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泸水市六库镇沧江路11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怒江政务服务中心(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泸水市上江镇大练地村大黄山采石场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泸水市上江镇

面积:0.0497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847595.7470

33485671.6918

2

2847584.6795

33485814.9423

3

2847563.8846

33485849.4325

4

2847566.2658

33485903.8027

5

2847540.4688

33485918.8828

6

2847514.6717

33485915.3129

7

2847513.2695

33485850.0327

8

2847436.2224

33485870.3530

9

2847428.2663

33485852.6729

10

2847402.7603

33485854.4130

11

2847409.3404

33485880.0931

12

2847360.3103

33485882.3232

13

2847346.4417

33485737.8428

14

2847460.8088

33485691.5423

15

2847523.5157

33485627.2419

*

1148

994

资源储量:730.73万吨

开采标高: 1148米至 99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为新立矿山,矿山已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规模30万吨/年,属于小型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80万元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3、竞买人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上午10:00

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开标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7日17时止,到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412室报名时获取拍卖文件或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站自行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2、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报名前竞买人需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竞买人自愿承担风险责任的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持《保证金缴款通知书》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结果为准,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申请竞买资格。保证金75万元(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泸政采矿〔2021〕2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单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3001756137051001756

4.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缴清全部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后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不计利息。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此次拍卖有保留底价,最后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与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1.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竞得人自行承当。 3.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属物使用和搬迁及其他纠纷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4.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依法完善林业、生态环保、用地、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建设及开采,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做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或无法实施建设开采、生产活动的,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5.拍卖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地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村组或村民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租用等问题,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开采;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地权流转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7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送达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2室)。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竞得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在矿业权招拍挂活动中存在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上述行为,将竞得结果视为违约、无效,取消竞得人资格,并对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责任单位及其失信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竞得人需支付采矿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地质调查报告》编制费及其评审费、《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其评审费、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地质调查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拍卖代理费等其他应由竞得人支付的费用。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2.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3.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该采矿权竞得人必须按该出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建设矿山。 4.竞得人向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公安、市监、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获取的拍卖文件。6.联系电话:泸水市政府采购和中心 0886-3866606 和先生 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0886-3052309曹先生

 

本公告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泸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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