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职责职能、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及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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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69801551-2020-15382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14:40:26
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职责职能、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及投诉方式
按照泸水市社会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职责职能、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职责职能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贯彻落实有关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于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负责怒江州“12345”政府热线泸水平台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市级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按照“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
(四)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的拟订工作;对入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综合监管;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工作。管理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94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第 39 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0 号令)。
三、办事流程
(一)泸水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服务流程
1.受理;
2编制采购文件;
3.发布采购公告;
4.供应商投标、响应;
5.开启投标、响应文件;
6.评标、谈判、磋商;
7.采购结果确认;
8.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签订合同;
10.合同公告;
11.履约验收;
12.采购资金支付、绩效评价。
(二)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流程
1.项目审批;
2.委托招标代理;
3.进场交易登记;
4.开、评标场地安排;
5.招标信息的发布;
6.投标保证金收取;
7.评标专家抽取;
8.开标;
9.评标;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11.中标结果公示。
四、服务承诺
(一)依法依规办事,打造阳光高效、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 “一窗通办”,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照单承接、应放尽放”。依法依规承接省、州下放到县级审批和管理事项。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条禁令”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单位风清气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投诉方式
投诉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82号
投诉电话:0886-3898836
电子信箱:13089618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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