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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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69801551-2014-61217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4-05-06 10:18:49
泸政务发〔2014〕8号
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相关工作的通知》(怒政务局发〔2014〕8号)和《中共泸水县委组织部、泸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泸政务发〔2014〕7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现就重新确定、选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确定和选派工作
窗口工作人员代表窗口单位,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不仅关乎单位的整体形象,还关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确保能力强、素质高、服务好的同志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重新确定、选派工作
(一)各窗口单位要按《中共泸水县委组织部、泸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泸政务发〔2014〕7号)要求,对现已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分析,凡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一律进行调整,重新选派。
(二)重新确定、选派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一律退回,由窗口单位重新选派。
(三)窗口单位确定窗口工作人员时应明确AB岗。A岗为窗口单位常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首问责任人。窗口单位在A岗中明确一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一般为窗口单位的中层干部,负责对本部门窗口的日常管理。B岗工作人员为后台工作人员。
A岗工作人员职责:行使本单位授予的工作权限;负责本单位窗口的业务运行和日常管理;完成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向行政监察和行政管理窗口报告工作情况;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窗口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B岗工作人员职责:负责加强与窗口A岗工作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完成A岗工作人员移送承办的有关工作;跟踪承诺件和联办件办理;根据窗口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本单位的有关信息、数据;在A岗工作人员缺岗时顶岗补班,并在顶岗补班期间全面履行A岗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三、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
(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A岗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二)A岗工作人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
(三)窗口单位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审批服务等业务知识培训。凡重新确定、选派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每年在单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期间由窗口单位派人到窗口顶岗,办理业务。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窗口工作人员需轮换的,由窗口单位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
四、其他
(一)请各窗口单位尽快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重新确定、选派工作,并于2014年5月9日前将授权书和窗口工作人员信息表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股。
(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重新选派工作,并将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情况于5月9日前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股。
联系电话:3898543 联系人:赵云智
附件2 泸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移民局,县地震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消防大队,县规划局,县计生局。
泸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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