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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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997399-2025-27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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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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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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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0-24 15:37:06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49801000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制定颁布的有关城市市政、市容、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思路做好六库地区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建设与管理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城市管理条例、规定,以及泸水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相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力,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综合执法。

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路灯、环保、建设、规划、工商、公安交通、文化市场等方面的依法行政管理和处罚。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以及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担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养等服务职者。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公用行业规划,编报园林绿化、路灯、排污管道、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行业发展规划管理。

负责对六库地区和郊区的市政、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引导全民建设文明城市。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市政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园林绿化所、市政路灯管理所、环卫站、综合行政执法稽查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8辆。其中1辆为行政车辆,47辆为环卫车辆。超编主要原因是47辆为环卫车辆,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垃圾收集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抓实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召开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3次、党课6次,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6次;二是以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结合各科室工作特点,制发2024年党建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各科室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慰问1次、调研指导2次、主题活动1次。

2.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研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各股室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共制定清单21项;二是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任务部署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2次,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汇报2次;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组织人事、财务支出、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18次。

3.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行动。为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成果,掌握挂联村基础信息,累计组织200余人次到挂联村(点)协助工作队开展“大排查、大走访”行动,通过走访增进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也让帮扶责任人对所挂联贫困群众有了深入了解,通过政策宣传,使贫困群众对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各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大幅提升。

4. 严查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 。一是结合《泸水市六库城区渣土运输管理规定》《泸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工地下发《关于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告知书》,进一步规范工地渣土管理。累计下发告知书100余份;二是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以严查、严管、严处的“零容忍”执法方式,对辖区内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宣传和专项整治。累计出动人员900余人次,宣传教育车辆2000余辆次,现场车辆整改150余辆,依法查处30起,共计收缴罚没款20100元;三是集中摸底排查,对渣土运输企业、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集六库城区各个工地项目经理、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员、砂石厂负责人等就做好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和环境治理方面召开座谈会议,向有关负责人、驾驶员强调渣土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并做出相关要求,目前到我局备案登记的有7家运输企业公司。

5.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 严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 。持续开展“门前三包”整治“回头看”行动,坚持“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扎实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安排了专职的执法工作人员,加强对夜间经营商户“门前三包”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夜晚烧烤摊产生垃圾及时自己清理,夜市烧烤摊到指定区域经营,按照相关规范经营,维持夜间经营秩序,落实“门前三包”,继续加强对夜市的管理。累计依法查处违反“门前三包”13000余起,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4500余起,乱堆乱放行为1000余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64994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49946.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35382.76元,下降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5382.76元,下降4.5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64994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2862.65元,占总支出的27.17%;项目支出32517083.89元,占总支出的72.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35382.76元,下降4.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71902.43元,下降11.47%;项目支出减少563480.33元,下降1.7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节能环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2862.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66478.51元,占基本支出的9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384.14元,占基本支出的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17083.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7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切实保障遗属的基本生活。

唐应良伤残抚恤金项目经费458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抚恤金,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第二批资金安排办公项目经费22570元,主要用于综合办公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单位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

春节慰问项目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慰问经费,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幸福感。

路灯电费项目经费1323797.43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区路灯电费,提高城区灯光量化率。

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水县分公司服务费车辆设施设备及物品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水县分公司服务费、车辆、设施设备及物品费用。

泸水市六库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公厕管护服务项目经费11635512.56元,主要用于支付六库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公厕管护服务项目经费。

绿化水费项目经费321239.40元,主要用于保证城区绿化正常供水,提升绿化率。

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经费1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区路灯电费,提高城区灯光量化率。

易地扶贫搬迁公共保洁岗位项目经费6096896元,主要用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公共保洁岗位人员工资的发放。

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驻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驻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建强基层组织,更好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泸水市怒江大道向阳路路灯升级改造项目经费498178.5元,主要用于完成泸水市怒江大道向阳路路灯升级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49946.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35382.76元,下降1.62%,完成年初预算的20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469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用于职工各类保险交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减少,职工各类保险交纳费用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20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交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费用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89373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9%,完成年初预算的182.89%。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经费,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资金以及六库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公厕管护服务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管员工资经费,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资金以及六库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公厕管护服务项目经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6136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公共保洁岗位工资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公共保洁岗位经费以及驻村(驻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84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费用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90.00元,决算为1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60.00元,下降93.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3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60.00元,下降9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90.00元,支出决算为1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60.00元,下降93.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后减少了车辆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660.00元,下降9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后减少了车辆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384.14元,比上年减少908706.55元,下降66.08%,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节约开支,减少了水电费支出,租赁费支出以及劳务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5047.75元、水费2738.4元、电费5124.9元、邮电费11877.93元、差旅费37457元、工会经费103026.51元、福利费57471.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元、其他交通费用72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9014090.19元,其中,流动资产3645417.84元,固定资产5368672.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430.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1053.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327.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7327.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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