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摩托” 焕新小区颜值——泸水市物业服务小区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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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84-2025-27300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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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27 11:27:36
为筑牢小区安全防线,优化人居环境,破解“僵尸摩托”占用公共资源、影响环境整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近日,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交警部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僵尸摩托”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以实际举措优化居住环境,赢得业主广泛好评。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大量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的车辆滞留在居民小区,这些车辆不仅占用了小区内宝贵的公共停车资源、公共通道和绿地空间,影响环境整洁美观,更因其长期废弃、零件老化,存在自燃、漏油等安全隐患,同时也成为卫生死角,易滋生蚊虫。此类问题已成为影响小区居住品质、邻里和谐及公共安全的突出因素,居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规范处置报废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与社区安全治理的紧迫任务。
一、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建台账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优化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10个物业小区开展排查。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逐区域登记车辆位置、号牌、状态等信息,拍摄留存证据,建立“一车一档”;对信息不明车辆,联动公安部门、交警部门核查车主信息。经排查后,共梳理出“僵尸摩托车”136辆(包括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小车1辆,为后续清理奠定基础。

二、温情施治,高效清理见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原则,通过在小区公告栏、楼道口、车辆集中停放点等醒目位置张贴书面通知,利用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居民广泛宣传清理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时间安排,明确告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对于能够联系到的车主,进行点对点沟通提醒。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交警大队以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车辆报废企业深入10个小区解决小区业主对报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清理困难的问题,规范拖移至临时停车场妥善保管,预留认领期后依法处置。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僵尸摩托车”166辆(包括到达报废标准二轮摩托车25辆;已注销未报废二轮摩托车45辆,无号牌摩托车96辆),小型轿车1辆,小区公共空间得到有效释放,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消防通道更加畅通,获居民广泛好评。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跟进并督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后续进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长效。同时,将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健全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整洁、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
我们将继续携手广大居民朋友,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共建共享美好社区。
编 辑:肖碧慧
复审:殷玉锋
终审:杨诗莹
供稿:董珍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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