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泸水市2023年六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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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84-2023-22251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配租信息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17:55:57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泸水市2023年六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公告
近日,我局通过年度审核、入户排查、发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对泸水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进行动态管理排查,截至2023年6月底,在六库城区内已排查清退不符合保障资格的公租房保障住户86户,腾退房源86套。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泸水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对泸水市2023年六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面积:43.44-93.48平方米之间;
套数:86套;
地点:六库街道办小沙坝原县消防大队下方(博爱小区)、六库街道办市医院八号路下方(新城小区)、六库街道办气象路(建源小区)、小沙坝交运小区。
二、配租对象
(一)2019-2023年审核工作截至日期间轮候人员中优先安排户籍在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和大练地街道办范围且在六库城区内生活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参战退役、特殊特困人员等城镇住房困难人群,以实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户数为主;
(二)近三年(2020年6月1日-2023年审核工作截至日)在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办及六库街道办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轮候顺序中的新就业人员按照轮候顺序配租,占应配租房源数的15%以内;
(三)正在大练地街道办及六库街道办内从事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为公平起见,每个社区分配两个名额,四个社区共分配8个名额;
(四)正在泸水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西部志愿者服务人员及公益性岗位等人员,占应配租房源比例10%以内;
(五)上述人员配租后剩余房源按照轮候顺序面向在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及大练地街道办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家庭。
三、配租要求
(一)根据可配租房源数量按照申请轮候顺序,优先电话通知户籍在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和大练地街道办范围且在六库城区内生活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参战退役、特殊特困人员等城镇住房困难人群,再按轮候顺序继续通知其他人员。对多次拨打电话无法联系、挂断电话、空号的申请资格取消;
(二)已电话联系,未在规定时间(电话通知时已告知)内领取申请表的申请资格作废,根据房源数量按照轮候顺序继续往下通知;
(三)已领取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申请表时已告知)内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回泸水市住房保障局的申请资格取消,根据房源数量按照轮候顺序继续往下通知;
(四)已经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搬迁到大龙潭、丙舍坝、城墙坝、火烧坝安置点的申请人不再进行配租;
(五)房屋分配以抽签为准,申请人是2人(含2人)户以内的只能参加一室一厅的抽签。已抽取房源后不满意放弃或者已通知抽签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保障资格取消,5年内不得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28日-7月20日,通知轮候人员领取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到各部门进行联合审核。若已接到通知但未前来领取清单和申请表的,按照房源数量继续往下通知;
2.7月21日-7月31日,申请人员交回所有准备好的资料到住保局办公室进行复审,若已领取清单和申请表,但未按规定时间交回的,继续往下通知,直到人房一致为止;
3.8月1日-8月20日对所有收回的资料再次进行梳理核实,将通过初审、联审、复审的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并录入全国公租房系统;
4.计划8月31日前完成抽签配租入住工作。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风,36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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