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泸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点公租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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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84-2022-196845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配租信息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17:36:56
原泸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点公租房分配方案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泸水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泸政复〔2018〕344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泸水市近三年市直各部门引进人才及新就业人员逐渐增多,而住房困难难以解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实物配租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开房源信息、公开配租方案、公开配租过程、公开配租结果。
(二)公平公正:采取集中抽签的办法配租住房,接受媒体监督、群众监督。
二、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六库街道办向阳南路187号,共计34套(其中套房27套,单间带卫生间和洗澡间7套),户型:一室一卫一洗澡间、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41.51㎡-76.74㎡之间。
三、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9年初至今在公租房申请登记表中轮候且在六库城区内新就业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各街道办、市直各部门根据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梳理上报本单位内部新就业职工对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工作联系函》(〔2021〕262号)要求梳理上报的2019年以来在六库城区内新就业的国家公职人员(户口在六库城区以外新就业的国家公职人员优先);
(二)新就业本人及其共同入住对象在六库城区内没有不动产权登记、车辆价值不超过1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超过10万。
(三)为便于集中管理和给外来人才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本点公租房房源不再安排除国家公职人员以外的人员。
四、配租办法
采取登记轮候的新就业人员优先审核,其次结合各部门上报的情况进行逐一审核。
五、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配租。
六、租金标准
根据《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296号)规定,按8.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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