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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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84-2022-186623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27 15:30:38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2021年泸水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泸水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牵头,市住保局、各股、室、站、中心负责人抓落实,局办公室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强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保障性住房、城乡建设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59条,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内容76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工作要点部署落实情况。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进行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扩大公开范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和特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四)动态公开。推行信息公开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领导四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梳理信息内容,完善信息分类,根据内容分类选择适当的发布平台和方式,方便公众查询,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巩固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加强对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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