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泸水市六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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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84-2021-192324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配租信息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5 12:22:08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泸水市六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通告
泸水市六库城区内现有部分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房源。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泸水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对泸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面积:50-54平方米之间;
套数: 20套;
地点:六库街道办小沙坝原县消防大队下方(博爱小区)、六库街道办市医院八号路下方(新城小区)、六库街道办气象路(建源小区)、小沙坝交运小区。
二、配租对象
(一)2019-2022年3月31日期间轮候人员中优先安排户籍在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和大练地街道办范围且在六库城区内生活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参战退役、特殊特困人员等城镇住房困难人群;
(二)上述人员配租后剩余房源按照轮候顺序继续配租给进入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及大练地街道办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家庭及在泸水市六库街道办和大练地街道办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3年之内(2019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之前)轮候顺序中的新就业人员。
三、配租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可配租房源数量按照申请轮候顺序,对申请人进行电话通知,对电话无法联系的申请资格作废;
(二)已电话联系,未在规定时间(电话通知时已告知)内领取申请表的申请资格作废,根据房源数量按照轮候顺序继续往下通知;
(三)已领取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申请表时已告知)内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回泸水市住房保障局的申请资格作废,根据房源数量按照轮候顺序继续往下通知;
(四)已经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搬迁到大龙潭、丙舍坝、城墙坝、火烧坝安置点的申请人不再进行配租;
(五)申请人是一人户的只能参加一室一厅的配租,房屋分配以抽签为准。已抽取房源后不满意放弃或者已通知抽签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风,36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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