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2013年至2019年人防系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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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1984-2021-18034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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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30 16:55:16
泸水市2013年至2019年
人防系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怒审报〔2020〕7号)反馈问题及相关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人防系统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未编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截至2020年3月(审计期间)泸水市尚未编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泸水县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于2012年初由州人防办上报省人防办,2012年7月省人防办安排泸水县人防办专项规划经费25万元;随后,泸水县人防办与省规划设计院多次协商合同内容事项,于2013年8月26日与省规划设计院正式签订合同书,并向省规划设计院支付第一阶段经费8万元,省规划设计院专家组于2013年8月、10月及2014年3月、6月至泸水县调研收集材料,设计文本(初稿)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由于六库城区总体规划经多次修改,致使《泸水县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无法进一步开展。截至目前,《泸水市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成果已编制完成,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编制单位按照评审委员会意见修改后出具了最终规划成果,已经泸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
2.未制定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一体化预案。截至2020年3月(审计期间),泸水市尚未制定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一体化预案。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泸水市人民防空方案》设计合同,正在开展方案编制工作,平时减灾防灾一体化预案正在推进,因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经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纳入《泸水市人民防空方案》中完成方案编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出初步方案。
(二)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倒置。泸水市傈都半岛二期6号地棚改项目(泸人防易字〔2019〕第(04号)人防手续审批时间2019年8月19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泸水市201900015号)办理时间2019年3月23日。以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早于人防审批时间。存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倒置。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纳入平时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办理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好项目业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列为城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参加规委会会议,提前谋划人防工作,将人防相关工作提前加入到项目可研、规划、立项决策阶段。
(三)人防行业监督管理方面
1.泸水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缴易地建设费后,未统一就近修建防空地下室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根据《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职责职能的通知》(〔2019〕—250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19年6月29日开始履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职能职责,泸水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未收取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缴存至税务部门后缴入州级国库,由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建了怒江州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建设项目。
怒江州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7月10开工,由于受疫情、资金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工程主体装修已经完成,正进行人防防护设备的安装和人防信息系统的调试工作。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398.58万元,已到位资820万元(其中省人防办安排资金300万元,州级财政安排资金520万元),目前缺口资金7578.58万元。怒江州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是怒江州党政军领导战时指挥防空袭斗争、平时组织防灾救灾的指挥平台,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重要的战备工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压实责任,紧盯未完成整改问题,加快工作推进,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同时,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通过加强常态化学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部门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泸水市人民防空审批、监管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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